另外,很多人还会问,小说里头这两个人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还是只
笔下成为让人看上去非常干净、非常自然的东西。
听到这儿你可能有个疑惑,王小波为什么要在小说里写这么多性呢?
那个时期,中国社会整体上性氛围都是非常压抑的。我记得《黄金时代》获中篇小说大奖时,其中有一个台湾评委说他认为大量的性描写是一个缺点,或者说是不必要的。我觉得这个评委的意见恰恰表明大陆和台湾的文化背景和时代氛围的隔膜,使得他不能理解小波这样写的原因。当时人的个性已经被压抑到什么程度了,作为一个台湾人,他自然是无法体会,也无法想象的。
所以说,王小波想要表达的其实并不是性本身,而是通过写性,表达对那个压抑的时代的反抗,对想要控制人的环境的反抗。
那这种反抗为什么要通过写性来表达呢?在我看来,这是因为性是最私人、最隐秘、完全属于个人快乐的一种自然冲动。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社会把人这个最基本、最自然的欲望都控制了的话,那么基本上就等于把这个人所有的自由都控制了,从身体到灵魂,完全禁锢了,你基本上就没有乱说乱动的可能了。
小说中有一笔我觉得非常非常深刻,就是写到两个人被抓起来批斗,最后被放了出来,那检查怎么会通过了?他们怎么会被放过的?
其实这些要求他们交代问题的人,都有种窥阴癖,怀着一种窥视的心理,要求他们所有的细节要交代得非常非常细,来满足自己窥阴的欲望。
小说里头写,王二老在那儿写呀写,结果人家老通不过,让他写各种细节,什么写到陈清扬像一只树熊一样,两个人怎么弄之类的。他不好意思说性交,说敦伦,然后他在材料里头就写他们俩敦伦什么的。审查的人看了,因为文化水平太低,不知道敦伦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还把敦看成了郭,人家问他,郭伦是谁?什么叫正着郭?什么叫反着郭?他的黑色幽默在其中大放光彩,显得特别有意思。
后来王二怎么写都通不过,而陈清扬写了一篇,忽然就通过了,就把他们俩放了。王二就问陈清扬,你究竟写了些什么?你得写出多么惊世骇俗的细节来,人家才能放了咱们。陈清扬说,我没写什么,我就是写我们俩做了,而且我喜欢。
然后王二就明白了:如果说做了性交这件事儿是该被批斗的话,那么你要是喜欢做这件事,就应该被五马分尸,可是当时的领导又没有权力把他们五马分尸,所以只好把他们放了。我觉得这是非常深刻的一笔。就是说当时到底是一个什么气氛,为什么性是个人反抗权力的一个焦点,这一笔非常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