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薇薇安不能冒险出洋相,让吉尔和她女性新床伴共进晚餐。有点像他四年前在帕洛阿尔托发现米尔德里德姨妈和牛仔女郎时情况,弗格森心想,但是有个关键区别:他当时只有十五岁,根本不在乎,也没有大惊小怪,可吉尔已经五十二岁,他或许觉得自己不会在乎,但肯定会大吃惊。
那天晚上四个人围坐在餐桌旁时,弗格森欣慰地看到薇薇安和他母亲相处得很融洽,虽然两人才见过几次面,但已经迅速成朋友,而且这两个女人现在关系这近,不仅是因为吉尔以及她们对彼此欣赏(薇薇安有多少次聊起她母亲那些出类拔萃照片?),还因为他,他母亲身在异国他乡儿子,现在生活在薇薇安屋檐下,到达巴黎后他母亲就不止次地对他说,她非常感激薇薇安照顾他,还陪他学习,给他太多太多,到那天晚宴上,她把这些话直接说给薇薇安本人听,感谢她帮忙照看自己这个捣蛋儿子,是啊,薇薇安说,你们家这个捣蛋鬼有时候真是让人头疼呢,俩人取笑他,是因为她们都知道他开得起玩笑,并不介意,不仅不介意,事实上他很喜欢被她们这取笑,但就在这你言语嘲笑阿奇马拉松中,他突然意识到薇薇安现在要比他母亲更解他情况。不光是她在书稿上和他合作过,不光是他们正在西方文学史上最重要百部经典中起跋涉,还包括她对他分为二自解得清二楚,而且无疑是他平生最信赖知己。第二母亲?不对,不是这个。这个年纪不需要更多母亲。但是什呢?不仅仅是位朋友,但还不是位母亲。或许可以说是他女版双胞胎。如果他生下来时是个女孩话,长大后会成为那个人。
在最后天,他去皇家大桥酒店为他们送行。那天早晨是最好、最美巴黎,头顶碧空如洗,空气温暖而纯净,附近面包房香味四溢,大街上到处是漂亮姑娘,按喇叭汽车,后面喷着气儿轻便摩托车,如格什温交响乐样灿烂辉煌巴黎春日,如百首多愁善感歌曲和百部彩色电影交相辉映巴黎,这里确实光辉灿烂、鼓舞人心,这里确实是地球上最好地方,然而当弗格森走出公寓,从大学街工区楼往蒙塔朗贝尔街上酒店走时,就在他注意到蓝天、香气和姑娘时,他正在挣扎着反抗那天早上落在他身上沉重分量,种愚蠢和幼稚恐惧——他得和他母亲道别。他不想让她走。周时间根本不够,即使他部分知道她走之后自己会更自在,明白和她在起时候,他总是点点地又变成个小孩,但现在,又场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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