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街往阿姆斯特丹大道走路上,神秘安迪·科恩进步透露些他生活细节,首先,他母亲是圣路加医院专业护士,那天上是十二点到八点轮班,所以他们到家时(谢天谢地)她不会在家,其次,他曾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但最终决定去城市学院,因为那里不用交学费,他母亲负担不起送他去哥伦比亚念书费用(不过,知道自己有本事考上常春藤还是挺高兴),第三,他热爱电影,但更热爱书籍,如果切顺遂,他会读个博士,然后去哪儿文学系当个教授,或许就去——哈!——哥伦比亚大学。弗格森边听安迪说着,边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在智识上隔着个巨大鸿沟,仿佛三岁年龄差距,代表是弗格森尚未开始数千里征途,和身边这个脑容量巨大大学生相比,弗格森觉得自己很无知,所以心里有些打鼓,为什安迪·科恩似乎在千方百计想成为他朋友。他是不是那种独来独往人,连个说话人都没有,弗格森瞎猜到,因为太渴望友谊,随便什掉到他脸前都愿意接受,哪怕是个孤陋寡闻高中生也行?但这样似乎也说不通。有些人有缺陷,性格、生理或者精神缺陷,才倾向于离群索居,但安迪不像这类人。他为人和善,长得相对还算好看,而且不是没有幽默感,行事也很大方(比如借书给弗格森看)——总之,应该和堂哥吉姆是同类人,而吉姆只比安迪年长岁,朋友也很多,多到十二只手手指都数不过来。弗格森细想下,发现和安迪在起感觉其实和吉姆很类似——走在街上步伐致,也没有被比他年纪大人瞧不起,这让他感到很惬意。但吉姆是他堂哥,被自家人这对待很正常,可安迪·科恩对他来说几乎就是陌生人,至少目前是这样。
这位未来教授住在间两居室小公寓里,位于十层第三层,整栋楼有些破败,上西区有很多这种战后年久失修居民楼,居住面积不大,以前住都是中产阶级中层人士,但现在,那些紧锁大门之后住着是操着各种语言、艰难过活人们。安迪边领着弗格森在那些陈设简单但干净整洁房间里转,边解释说,自从他父亲第三次也是最后次心脏病发作,他和母亲便直住在这里,弗格森心想,他父亲死后,如果没有人寿保险那些钱让他们挺过那段艰难岁月,他和他母亲或许也只能租这种地方住。不过他母亲再婚,而且做摄影师收入还不错,吉尔也是,写乐评赚来钱也过得去,所以他们要比安迪和他可怜护士母亲过得好多,弗格森对自己好运气有些羞愧,毕竟他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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