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她自己有多爱慕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有过这种感觉,他整个未来模样都取决于她,如果她拒绝,那他再也不会和她见面,因为想见她念头将变得难以忍受,所以他会永远从她生活里消失。
她请他给自己个星期。切都太突然,她说,太出乎意料,她需要点儿时间来考虑下。当然,斯坦利说,用个星期好好想想,他下周日再打电话给她,个星期后今天。然后,在分别时,站在第59街公园入口处,他们第次接吻,而自他们认识以来,露丝第次看到斯坦利眼中闪动泪光。
结局当然很久以前就写好。不但作为个条目出现在包罗万象、授权出版《凡人之书》(TheBookofTerrestrialLife)中,还可以在曼哈顿档案馆里找到,上面分类项告诉们,露丝·阿德勒和斯坦利·弗格森于1944年4月6日结婚,恰好在同盟国进攻诺曼底两个月之前。们知道露丝决定,但她是如何以及为什做出这个决定却有点儿复杂。众多因素掺杂其中,相反相成,而她对每个因素都感到举棋不定,所以对于弗格森未来母亲而言,那实在是难熬又纠结个星期。首先:她清楚斯坦利是个言出必行男人,想到再也不会见到他,她就有点儿畏缩。不管怎样,现在除南希,他是她最好朋友。第二:她已经二十岁,虽然还算年轻,但已经没有当时大多数新娘那年轻,因为女孩十八九岁就披上婚纱并不罕见,露丝可不希望自己直单身。第三:是,她不爱斯坦利,但事实证明并非所有恋爱婚姻都能发展为成功婚姻,而且根据她从哪儿读来东西,那种许多外国传统文化中盛行包办婚姻跟西方人婚姻在幸福程度上其实大同小异。第四:是,她不爱斯坦利,但经历对戴维那种真爱后,她谁都爱不起来,毕竟人生中只能遇到次真爱,如果她不想孤独终老,就必须退而求其次。第五:斯坦利身上没什让她烦恼或者恶心地方。和他做爱想法也没有让她感到厌恶。第六:他疯狂地爱着她,对她很好,尊敬她。第七:两个星期前和他假设性地讨论婚姻问题时,他说女人应该有追求自身兴趣自由,她们人生不必局限在围着丈夫转。他指是工作吗?她问。是啊,工作,他回答——也包括其他。这意味着嫁给斯坦利话她不用放弃施奈德曼照相馆,她可以继续工作,学习如何成为摄影师。第八:是,她不爱斯坦利。第九:他身上有很多东西是她敬佩,他好面远胜过差强人意那面,这是毫无疑问,但他为什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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