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因为太激动,所以看不明白剧情,看完电影,他好想再请太太喝杯咖啡,但太太体贴地说,她下午还有课,得回去上课,他就送她回学校。他们慢慢走在校园马路上,走到钟塔旁时,上课钟声正好响,他们转头看,发现那钟原来不是自动会响,是有位老头儿,把手藏在钟塔下个铁盒子里,手在里面拉下,头上钟就响下,拉下,头上钟又响下,他们不知道为什觉得那老头儿真好笑,两人起足足在马路上笑十分钟。
直到送他太太进教室,与她挥手告别,他还不可自抑地笑着。他太开心,静不下来,所以虽然口袋半块钱也没有,他还是走回商街瞎逛。他在唱片行外,听到首曲子,他觉得这曲子写得太好太美,太鲜活太甜蜜太漂亮,就像从天堂传送下来样,太能为他说明他彼时心情。他跑进店里,手抓住店员衣领,另手指着上方,问店员,谁这厉害?写这首曲子叫什?
——舒伯特——店员瘪着气管说——《死与少女》。
——叫什?
——死,与少女。
他放开店员,他确定,没错,自己是个音痴,但是没关系, 他恋爱,这方面那方面白痴点是很正常,他独自人又在街上笑整整小时,笑到眼泪流出来。
他太太和他结婚,那时,他已在同家小银行里,不上不下地工作好多年。有天,他看到布告,公司紧急招募夜班即期外汇交易主任,职衔是主任,其实谁都知道,这家小银行外汇交易员,班班仅就单兵人,上位主任,就因为长期在大办公室里独自熬夜,有幻听幻视现象,必须入院治疗。他想,好极,这工作适合他,因为无须和同事相处,他去报名,被赶着上几星期培训课,没看见任何竞争者,就被丢进大办公室里。
他独自发现新世界。周五天,他穿着短上衣、牛仔裤和球鞋,去便利商店买矿泉水和烟,像探险者样,从铁卷门半拉下银行后门钻进去,跟警卫室警卫签到:姓名,某某某;事由,上班;目地,十楼;进入时间,十七点五十分;离去时间,他也预先填,三点十分。他进大办公室,跟荧幕前午班主任交接,在纸杯里倒些水,充作烟灰缸,开始工作。
他下班,开动车,过大桥,离开城市,回到家,他不立即进家门,却又到河堤上吹风,心中还想着刚刚发生在荧幕上事。当天台北时间晚间十点整,亦即纽约时间清晨十点整,美国格林斯潘格老,登台讲话,在格老登台前两小时,纽约市场开始交易,他在荧幕前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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