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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番外:一池春水映梨花③(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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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大家江湖再见。

但沈珏不是他们,他做不到,他只能转身。

他其实是个很中庸人。

当然,这也是注定,因为他有两个过于偏执父亲,负负得正而已。

说这多,其实真正来说,写《遇蛇》初衷是为玩。个喜欢玩文字游戏人,喜欢编排它们,将它们组合成各种各样色彩,看它们浅显直白或扑朔迷离,有种造迷和解谜乐趣,加上平时又脑剧场异常活跃,总是乱看乱想,需要有个渠道宣泄出来,这是最好方式。

于是耗死多少脑细胞,受多少折磨,都有种自虐快活。

蛇妖与凡人故事,就写,写过程中,这个幽灵跑来寄居在故事里,逐渐膨胀,逐渐丰满,逐渐有骨骼血肉,于是就有今天《遇蛇》。

“遇”这个字,在看来有种神秘色彩,狭路相逢,迎面而来,避不开,躲不掉,遇上。有着宿命玄奥。

所以取名《遇蛇》,最简单不过两个字。

关于沈清轩和伊墨,其实他们没有原型,如果定要有原型,那定是这几个字——“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最后归纳为个字:“情”。

所有切,都是由“情”字拓延升华而来,有情,就有尊重与爱惜,有孝心与仁心,在伤害他人时会犹豫,在救助他人时会快乐。

因为都不会玩,牌局上从未赢过,麻将连规则都记不清,玩个网络游戏还是个纯败家娘们,只有写点东西,快活又不花钱。

《遇蛇》就是这样个玩东西,残次品,硬伤很多,BUG很多。尽管已很认真在玩,它依然离想象距离很遥远。

并不好,对这点,心中很清楚,并非常愧疚。

对这路陪走来所有朋友,对所有半路插队朋友,对《遇蛇》完结后赶来朋友,愧疚鞠个躬。

如果你们看书,看这篇不是后记后记,请定谅解这篇小说作者不严肃。

直觉得“情义”这两个字很有分量,大丈夫以命誓,以血践,无怨无悔,不论得失。

古人说: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所以又有许明世。

至于小狼崽沈珏,家中大事,他从未拿定过主意。他总是考虑太多,踌躇不定,犹豫不前。他心中有许多情,最后却轻易被南衡个推开手势击倒。

如果是沈清轩,被推开还会再扑上去,无论推开多少次,他都敢再往上扑,要自己粉身碎骨,要那人再不敢推。

如果是伊墨,他会走过去,狠狠掌把那人推开,然后再拉回来问:还敢不敢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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