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你和同事一起配合做一项工作。你工作了很长时间,觉得累了。你可以跟他说:“我很累了,能不能来帮帮我?”而不是说:“我都干了一天活了,都这么累了,你就不能帮帮我吗?”
因为后一种表达,其实已经是一种指责了。
这时候同事可能就会说:“
这么说和前面的说法有什么区别呢?
她其实是在说,她很失望,但不是因为“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这个行为本身,而是因为她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
在这样的表达中,我们把自己的需要和他人的行为分开,从而承担起了关系中,我们对自己行为和感受的责任。
这两种不同的表达,在沟通中的意义是不同的。
你的行为引起我的感受,所以如果我感觉不好,那么“都是你的错”。而我的需要和期待没有得到满足,这就没有了指责的味道。
受伤害。这就是表达感受难的地方,也正是表达感受最有力的地方。
它像是一种邀请,通过把我真实的,甚至脆弱的部分,bao露给你,邀请你来跟我真诚地理解和沟通。
可是,什么是造成我们感受的根源呢?
我们很容易觉得,对方是我们感受的根源。是对方没有满足我们的愿望,让我们这么沮丧或者委屈。如果是这样,那你还是没有把自己的事情和他人的事情分开。
事实上,我们自己才是我们感受的根源,我们需要为自己的感受负责。
相反,我把自己放到了一个需要安慰的位置,而对方也更可能从他的防御姿态中解脱出来,来理解和安慰我们。
所以,通过在表达感受的时候,把“我的感受”和“你的行为”分开,我们就避免了“都是你的错”的思维误区,从而促进了合作的沟通。
第三个要素,就是直接说我们的需要。
我们总是容易以批评的方式来提出我们的主张,而不是直接说我们的需要。
越是对自己的需要不确信,我们越容易在提出需要之前,用长篇大论来说明我所提的需要是合理的。这时候,我们很容易陷入一种自我辩护的立场。
让别人为我们的感受负责,和我们自己为自己的感受负责,表现在沟通上,就会有很大的差异。
如果是前一种,在表达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会说:
“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我很失望。”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我们是说,我的失望是你引起的,因为你没写我的名字,所以我很失望。
可是,如果你是那个为自己感受负责的人,也许你的说法就变成了:
“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我很失望,因为我很想和你有更紧密的联系。”或者说:“因为我很想减少婚后可能的矛盾和猜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