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确有独到之处。她语成谶,他和冬梅
爱情关系果然
直柔情似水,水平如镜,水位既不曾涨过
分,也不曾降过
分,就那
温温柔柔地处于止水之境。起初秉义倒也没什
不满意
,但是
年又
年温柔地恋过来爱过去,他逐渐感到他们
爱情之中确实缺少某种重要元素
,便是妹妹周蓉所言
热烈
激情。
周秉义不是曹德宝,也不是于连,甚至没有弟弟秉昆那种蔫人
勇气。他更像《战争与和平》中
安德烈与皮埃尔。他本质上并不是那样
人,却很受这两个文学人物影响,在爱情方面尤其希望自己是绅士,很贵族。而冬梅不是春燕,不是玛蒂尔德,也不是艾丝美拉达。她天生有点儿《红与黑》中
德·瑞那夫人
遗风,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吃饭注意吃相。除
日三餐,很少再吃,饿
也往往忍着。偶尔吃零食,也有意躲开别人
视线。秉义则完全相反,他见
吃
就想吃
口,见
好吃
眼睛就发亮,不饿也吃,有时还与人抢着吃。其实,
半是策略,与人抢东西吃反而很容易拉近关系,让对方认为你没拿他当外人。
半是饥饿年代留下
后遗症,好几年经常吃野菜、草籽、树叶
人,胃肠对食物会产生习惯性
饥饿反应。当他对面前
食物表现出那种反应时,如果冬梅恰巧在身旁,她会随之惊诧,仿佛在看着
个陌生人。
有次他俩进县城,见路边有个孩子卖煮玉米。正是玉米刚成熟
季节,金黄色
玉米看上去很诱人。他俩本已走过去
,他却站住,扭头回望,掏兜,接着说没带钱包,问她身上有没有零钱。她问他饿
吗?他说不饿,反问她,人非得在饿
时候才吃想吃
东西吗?这个问题简直属于“斯蒂芬斯之问”,她
时难以回答,只得笑着掏出零钱给他。他跑过去买回两大根玉米棒,递给她
根。她摇头说不饿,他立刻严肃批评,说她“这种毛病可实在不好”——而那正是她要开口批评他
话。他却大人教导孩子似
接着说,好吃
东西
旦见着
想吃就要吃,饿不饿根本不应该成为吃不吃
前提。不是
切好吃
东西想吃
就能吃到,某些好吃
东西人
旦错过
,也许相当长
时间就再也吃不到
。比如,三年前他错过
次吃冻梨
机会,至今就再也没见过冻梨。她觉得他
话强词夺理,
点儿也不认为冻梨和煮玉米有多
好吃。他多次讲到
饥饿年代,对于她没什
深刻记忆。他
边走
边大啃玉米,
手
根交替着啃,嘴巴完全被占住
,
路没顾上再跟她说
句话。身边走着
男人那种几天没吃饭似
吃相,让同行
她很不好意思,尽管他并没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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