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那东西总是某个所不知道事实,而在看来,那个事实又几乎总是无助于证明他有道理,比如说像表明基督确有其人证据之类。疲惫而又绝望地从他那里走出来。上他那儿去,为是想请他帮摆脱种迷信,但每次去时,他狂热都使迷信更加根深蒂固。在帮助他,但他并没在帮助。或许也可能他是在帮助?有个小时光景,几乎没去想莫里斯,可是后来他突然出现,正在街尽头地方过马路。
路尾随着他,不让他离开视线。们起去过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这多次,知道他会去哪个吧台,要点什。在想:是不是该跟在他身后进去,自己要份东西,看着他转过身来,然后等待着切重新开始呢?那样来,早晨就会充满希望,因为亨利走,就可以给他打电话;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诉说他要晚点回家话。而且现在可能会离开亨利。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做。没有钱能带给莫里斯,而他写书所挣钱除养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帮助,光是打打字,们年也该能攒下个五十镑来。不怕穷。有时候量入为出比胡乱开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站在那家酒馆门口,看着他走进酒吧。对天主说:如果他转身看到,就进去,但他并没有转过身子。开始往家走,但脑子里无法做到不去想他。俩之间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两年时间。不知道天里某个具体时刻他都在做些什,可现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因为像以往样知道他在什地方。他会再喝上杯啤酒,然后回到那间熟悉屋子里去写作。他每天习惯如既往,爱它们,就像个人爱件旧衣服样。觉得自己被他这些习惯保护着。从来也不想要新奇怪异东西。
想:会让他多快乐呵,而且是多容易地就能做到这点。重新开始渴望看到他快乐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约好中午下班后起吃午饭,他又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到七点钟才能到家。会等到六点半,然后就给莫里斯打电话。会说:今天晚上和从今以后每天晚上都会去你那儿。对没有你生活,已经厌倦。要收拾东西,把它们装到那只蓝色大衣箱和那只棕色小提箱里。要带上足够度个月假期穿衣服。亨利是个文雅人,到个月末时,涉及法律方面事情就会办妥,当下怨恨会过去,家里需要其他东西可以慢慢来拿。怨恨不会很多:们两人并非好像还是对情侣似,婚姻早已变成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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