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过如果爱情注定要毁灭的话,我倒很想让它快快毁灭,就好像我们的爱情是一只落入陷阱、身上流血快要死去的小动物一样:我得闭上眼睛,扭断它的脖子才行。
那一整段时间里我都无法工作。正如前面提到过的那样,小说家写作过程中有那么多的工作都是在无意识里进行的:在无意识的深处,当第一个字还未落纸时,最后一个字便已经写完了。故事的细节就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们不必去杜撰。战争并没有搅乱那些深海洞穴里的东西,但是现在对我来说,有一件事情却比战争更重要,也比我的小说更重要——那就是爱情的终结。它就像一个故事一样,正在见出分晓。我说的话让她伤心落泪,那些似乎是如此自然而然地涌到我嘴边的尖刻话语,是在那些水下洞穴里给磨尖的。我的小说在掉队,而我的爱情却像倏然而逝的灵感一样迅速走向终结。
她不喜欢我写的前一本书,这倒并不令我感到奇怪。那本书的写作自始至终都违反我的本意,同时也未得到外来力量的帮助。之所以要写它,只不过是因为人总得活下去,并无什么别的原因。评论家说它是一部匠人之作:我身上残存的那点曾经是激情的东西悉数都在其中了。我想也许写下一部小说时,激情会重新再来;记忆里浮现出自己从未明确意识到的东西时,我们所感受到的那种激动会再次苏醒。然而和萨拉在鲁尔斯共进午餐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却什么工作也做不了。瞧,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我,我,就仿佛这是我的故事,而不是萨拉、亨利,当然,还有那第三者的故事似的。我恨那个第三者,尽管我还不知道他是谁,甚至于都不相信他真的存在。
我试着早上写作,但没能成功;午饭时我酒喝得太多,结果下午也浪费了。天黑以后,我关了灯站在窗口。隔着幽暗平坦的公共草坪,能看见草坪北侧那些亮着灯的窗户。天很冷,只有紧挨着煤气取暖炉才觉得暖和,但又有点烤得慌。南边的路灯后面飘过来一些雪花,用它们粗大潮湿的手指触碰着窗玻璃。我没听到有人按门铃。女房东敲开门对我说:“有位帕基斯先生要见您。”她用“有位”这个词表明了来客的社会地位。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还是让女房东带他进来。
我依稀觉得以前在哪儿见到过这对温和的、带着歉意的眼睛,还有这撇样式过时、因为外面天气的缘故而带着水汽的长长的小胡子。我刚把台灯打开,他便朝着灯光走过来,两只近视眼费力地张望着。我站在暗处,他看不清我。他问:“您是本德里克斯先生吗?”
“是的。”
他说:“我的名字叫帕基斯。”口气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