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世界微尘里 > 第十五章 以心换心

第十五章 以心换心(1 / 10)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老王说这些的时候,面庞一直笼罩在自己吐出的烟雾中,而艾景初一直听着他的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老王又说:“我后来才知道马小兵在他们中间,他是老马捡破烂捡来的,说是被仍在医院的厕所里。据说老马是个哑巴,几十年前本来娶了个媳妇。他打小有点疯癫,有时候好好的,有时候见人就骂,媳妇受不了就跟人跑了。现在年纪一大把,家里其他亲戚也不管他,他就跟着到城里来收破烂了,翻翻垃圾箱,捡废报纸和塑料瓶什么的,哪知道有天捡了个孩子。”

“你们见过马小兵了?”老王抬头问。

曾鲤听见老王的问话点了点头,“见过。”而艾景初不置可否。

老王指了下自己的嘴巴,“孩子是个兔唇,鼻子也缺一块,喝水都呛,差点就死了,还好他命硬才长这么大。你们别看他那样,脑子精灵的很,那天说他被人抓到医院,我们那个带孩子上街要饭的老乡就吓着了,以为是z.府和记者来找他麻烦,急忙打发老马走了。”

1

第二天,曾鲤艾景初一行人去了马小兵的家,如果那个地方还能称之为家的话。那是在城郊一个烂尾楼里,屋里没有床,只是两张旧门模样的木板上垫着几床破棉絮,旁边是不知从哪里收回来的仅剩半扇的木柜,床的另一侧有一个茶几,几个凳子以及一张桌子。桌子是四方的,可以折叠那种,但是桌腿已经锈坏了,桌面上蒙了厚厚一层灰,上面原本应该放着个什么地方的东西,因为长久没有挪动而留下一个深深的印子。

带他们来的老王指着桌面说:“这里原来有个电视机,还是我婆娘送给他的。”

老王是马小兵爷孙俩的老乡,也就是那个带头乞丐的大孩子王勇的父亲。

“都跟你们说他们早走了,你们就不信,现在信了吧?”老王又说。

“回你们村了?”宁峰问。

老王愣了下,随即敏感地问:“你们找马小兵干吗?”

“不是说了帮他吗?”宁

宁峰递了根烟给老王,替他点上火,抽了几口,又跟他拉了拉家常,然后才将话题绕回来,“老王,说说怎么回事。”

老王抽了几口烟,原地蹲了下去。

宁峰陪着他也蹲着。

老王眯着眼睛说:“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以前这姑娘和你,”老王用夹着烟的两个手指头指了指曾鲤,“还去学校帮过我们家大娃,给他们捐衣服捐书,不然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

“村里穷,我们出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点能力把孩子接到城里来念书,有时候我们两口子要上工去,放了学也没人管他,正好同乡的人说要几个孩子一起去街上要钱,我们想至少有人管管他,还给饭钱吃,就让大娃去了。”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与信念的故事,现代高端特种女兵携手身负血仇燕北世子,对决智谋齐天的冷面公子,在历史的飓风下,一起掀开了西蒙大陆这部染血的古卷——百折不挠的秀丽将军,薄凉腹黑的青海之王,血凝如铁的燕北王者,隐忍决绝的怀宋公主,玩世不恭的卞唐太子……当道义遭遇爱情,仇恨与苍生怎样取舍?在弥天灾难忽然降临的那一刻,是该低头认命还是奋起反抗?!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