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卢·菲尔丁法官的法庭的后排座位上,坐着二十四个日裔岛民,穿着他们只有在正式场合才穿的衣服。没有任何法令要求他们只能坐在最后排。但是圣佩佐岛不成文的规矩使得他们这样坐。
他们的父辈和祖辈迁居圣佩佐岛的历史可以追测到一八八三年。那一年,两个日本人——日本·乔和查尔斯·乔斯——住在牛海岬附近的一个棚屋里。在杰弗通港锯木厂,有三十九个日本人在那儿工作,但是户口调查员没有将他们的名字——登记,而是用日本人1号、日本人2号、日本人3号、日本·查理、老日本山姆、笑嘻嘻的日本人、日本小子、爱红脸的日本人、穿靴子的、矮胖的——诸如此类的代号来替代他们的真名。
世纪之交时,三百名日本人来到了圣佩佐岛,他们大部分都是纵帆船水手,为了留在美国而在杰弗逊港跳船下来。很多人游到岸上的时候身上一张美钞都没有,他们在岛上的荒野小道上四处游荡,以红花覆盆子和日本松茸为食,直到找到“日本城——那里有三家澡堂、两家理发店,两个教堂(一个是佛教寺庙,一个是浸礼会教堂)、一家旅馆、一个杂货店、一块棒球场、一个冷饮小卖部、一家豆腐店,以及五十个未刷油漆的脏兮兮的住所,一律面朝着泥泞的道路。不到一个星期,这些跳船者就在锯木厂找到了工作——码木料,清扫锯末,拖原木,给机器上油——每小时挣十一美分。
根据保存在岛县历史档案馆中的公司史料记载,一九〇七年共有十八名日本人在杰弗逊港锯木厂受伤或致残。资料中记载,日本人107号,在三月十二日被劈料刀削去一只手,获得了七点八美元的工伤赔偿;日本人57号在五月二十九日因为一堆木材倒塌而导致股关节脱臼。
一九二一年,锯木厂被解散:岛上的树都被锯光了,以至于圣佩佐岛几乎成了一片光秃秃的沙漠。锯木厂主们卖掉他们的资产,离开了圣佩佐岛。日本人开始开垦草莓地,因为圣佩佐的气候十分适宜草莓生长,而且种植所需的启动成本很低。正如古话所说,你只需要一匹马、一架犁,以及一大帮孩子就行了。
有些日本人租了小块土地,自己经营。但是,大部分人都只能充当雇农或佃农,在哈库金[1]的土地上耕种。法律规定,除非他们成为美国公民,否则不允许拥有土地;法律还规定只要他们是日本人,就不能成为公民。
[1]原文hakujin,是日本人对白人的称谓。
他们把钱存在罐子里,然后写信给他们在日本的父母,要求他们送女人过来做他们的妻子。有的人撒谎说他们变得很富有,或者寄去自己年轻时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