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炜阳说:“我没和打过。”
郭仲翰说:“我觉得打过。”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我们打算偷一只去镇上卖掉。
我见过那个放的老人,在回学校的车上。一大群山,很远就能闻到粪臭。
坐小巴来回学校的路上,有一个非常神奇的拐角口,由于车跑得很快,我从来没有看清过,是一条能看得见地平线的路,没有尽头。我一直想有机会可以沿着那条路走一走。
那时候我去了一个很糟糕的大学,在于我离想考的大学只差了几分,当然这是认为自己还存有希望的理解,但命运是不会安慰你的。
我去的大学在城市的东郊,在四环路上的一个立交桥下坐小巴,大约两个小时,中途会经过炼油厂,煤电厂,还有其他的野鸡大学。我父亲失业在家,靠领低保生活。他对于供养一个在野鸡大学读书的儿子充满了愤怒,他常说,你要是能做妓女就好了。
郭仲翰是我以前的高中同学,毕业前他告诉大家他去美国了,学一个社会类学科。他一只手背上全是烫伤,鼓起如同浮雕一般,他时常把双手插在衣兜里。郭仲翰说他父母离异,卖掉一套房子,给他分了一些钱,让他得以去美国。我在大学里遇到他时,他正在取学校发的塑胶脸盆,绿色的,有巨大的粉红花朵。他看到我,一只手抱着盆,靠在楼梯上,烫伤的手迅速插入衣兜。他笑了笑,我没看过比他当时的样子,还像我爸那种中年人的同龄人了。
学校大部分人都是周围乡镇家庭出身,一头不知是黄土还是皮屑的碎渣,脸上带着深色的油脂。当时学校还没建好,运动场还是土地,有没清理干净的玉米和高粱。有次我在路过那片稀疏的玉米地时,看到一个女同学在拍照,她用手揽过一根高粱,还是黄绿色的穗子卡在下巴上。她笑嘻嘻地等着按快门,我站在给她拍照的同学身后,看着她。她朝我看了两次,后来就笑不出来了。
那件事的起因是丁炜阳告诉我们学校周围有一户养的老头,子女都在镇上。而我们几人的钱都在上一次去镇上的红灯区花光了,这个月的伙食也凑不出来。
我们去隔壁宿舍把他们晾衣服的绳子顺过来,为了安全起见,丁炜阳还带了他那个能装下三床被子的麻袋。然后在校门口,郭仲翰插着手走来,我们汇合了。
向着群行走时,我们穿过玉米地,郭仲翰掰下一个半熟的玉米,
丁炜阳说:“现在一千五一只,肉串涨价了。”
郭仲翰说:“周围不可能有养的,我就没见过。”
丁炜阳说:“他家一大群,每天五点去西边的河那放,我在那捡过钱,有去打野炮的。”
我说:“和打野炮的就是你。”
郭仲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