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71章(2 / 4)

若是真的做了……便会害了沈映雪。

与徒弟苟且……他会成为玷污沈映雪的污点。

他不忍沈映雪因为他而受人诟病。

池子里的冷泉散出来白雾,少年细白的指尖攥紧了边缘的石块,他背后蝴蝶骨在衣衫间若隐若现,青丝沾湿在颈侧,红唇被咬破,眼中带着几分低落,却又异常的坚定。

沈映雪长身而立,他墨眸里映着池水中少年的神情,茶水里有花重锦下的药,药名“榴烈春”。

……

宋悯欢衣衫被冷泉浸透,他浑身冰凉,蚀骨的寒凉浸入他身体里。他被这泉水浸的咬牙,唇角的触感仿佛还在,但是那人已经离开,如今正在冷泉旁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他有那么一刻,倒希望沈映雪不要那么冷静自持,不要丢他一个人入冷泉熬过去。

这念头只闪过那么一瞬,他手撑着冷泉边缘,墨发散在身侧,生生捱着体内的异样,全身都早已汗湿。

冷泉浸着他,已经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泉水。

唇畔上的气息还未散去。

一只手缓缓地向上捂上了他的眼睛,他耳边传来沈映雪低磁的嗓音,“善善,别这么看我。”

那声音很轻,还是他平日里的温柔嗓音,此时却有些像是在恶魔在呢喃。

“你这么看我……我怕我会忍不住想弄你。”

身形略微踉跄,两道身影融在了一起。

此物是用榴花加之烈春做成,初食并不会发作,只有与能让自己心神动摇的人接触才会见效。

一旦发作起来,鲜少有人能够忍受

他脑海里全部都是沈映雪,是沈映雪方才如何粗,bao的亲吻他,如何扣紧他,如何在他耳边呢喃的问他如何选。

“你是想让师尊帮你……还是自己入冷泉?”

他沉浸在沈映雪温柔的嗓音之中,险些都要想让沈映雪帮他,但是最后一刻理智恢复了些许,选了第二个。

沈映雪……他爱上了沈映雪。

不知这爱意对于沈映雪来说是好是坏,他们没有做什么……这爱意若是会伤害到沈映雪,他随时可以收回。

他只挣扎了一瞬,很快就纵容自己选择了顺从。

唇齿被粗,bao的撬开,宋悯欢向后靠在了墙上,他抬起头,白净的脖颈绷成一条直线,被迫承受着,完全没有招架之力的攥紧了沈映雪的衣角。

他眼前一片黑暗,失去了视觉,其他感官更加敏锐,唇齿之间的触感传来,他指尖失力,略微有些站不稳。

在他快要撑不住的时候,一只手扶住了他。覆着的手掌滚烫,因为常年练剑指尖覆满茧子,粗糙的指尖像是隔着衣衫能够触碰到他的肌肤。

那一团火烧的更炽烈了些,像是要把他整个人烧成灰烬。他被火焰吞噬,在火浪之中沉沦卷进热浪深处。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与信念的故事,现代高端特种女兵携手身负血仇燕北世子,对决智谋齐天的冷面公子,在历史的飓风下,一起掀开了西蒙大陆这部染血的古卷——百折不挠的秀丽将军,薄凉腹黑的青海之王,血凝如铁的燕北王者,隐忍决绝的怀宋公主,玩世不恭的卞唐太子……当道义遭遇爱情,仇恨与苍生怎样取舍?在弥天灾难忽然降临的那一刻,是该低头认命还是奋起反抗?!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