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了,这次憋屎跃升为全新的生命体验。以前也难受,脚指头抠地板,攥着拳头用指甲扎手心。这次不行了,有幻觉了,背景淡出人声渐稀,我觉得我比漂流在海上的人惨,比困在沙漠的人惨,他们只需对抗自然之伟力,而我,此刻,在这个被劫持的银行里,还要面对人间的守则。
其实现在是不是就是我的幻觉啊:黑头套是喝醉酒总打我的父亲,四十岁的大堂经理是童年缺位、从不保护我的母亲,皮夹克是从小欺负我的那个谁和那个谁,掉耳朵的人是我内心深处脆弱的一面……
皮夹克:“你干吗?”
皮夹克踹我一脚,踹到了路过的崔健,崔健唱:“像童年的委屈。”
皮夹克:“闭着眼作什么法?蹲好!”
黑头套:“啥?”
我:“我能不能坐好?我不能蹲。”
黑头套:“……啥?”
从第一声枪响到现在过去了大约五分钟,我因为受到惊吓保持尊严的时间大概有两分钟,从皮夹克进去装钱开始生理压过了一切,人的困境,细胞的本能,我们都是基因的奴隶,我要拉屎。
我又举手。
己有职业要求的劫匪十分钟前出于谨慎在车里试戴了黑头套,被有心人看到,报了警。有心人接受采访说,我从小就爱看福尔摩斯,不过这个没用到福尔摩斯,这个是《落水狗》,昆汀你知道吧?那《盗火线》看过没有?反正就是不对劲嘛,开个面包车在那里互相调整头套,不能是为了时尚嘛。那怎么确定的?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就是一种感觉,sense,闻到危险的味道了。为啥有感觉?为啥有味道?我从小就看福尔摩斯嘛,柯南我都不看的。
黑头套朝外放枪,关好门,缩到墙后面,枪指着我们。
警察大喇叭喊:“里面的人听着……”
黑头套:“听你妈!”
又转头放枪。
大喇叭响:
黑头套:“你妈,是不是想死?”
我把手放下。
我不能说,我现在说我要拉屎,性质就变了,历史因素全被忽略了,这俩人、被打掉耳朵的那个人、这些地上蹲着的人,除了四十岁的大堂经理懂我,没人会懂我。等到他们被解救出去,等他们与家人相拥之后,等世界的规则重新运转,等属于他们的十五分钟到来,他们会加V认证“XXX劫案幸存者”,他们会云淡风轻地说:“那天的事,我不愿意再多谈,我只记得有一个蹲在我旁边的傻×,吓得要拉裤子。”
我活了三十年,我一银卡会员,我受不了这个委屈。
皮夹克走到人质这边,观察外面的情况。
又指我们。
黑头套:“都给我蹲好!”
我举手。
黑头套:“干吗?”
我:“我能不能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