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用小会儿,照明灯泡却已经变得很热。)凶手还用毛巾擦掉他最初拧下来低瓦数灯泡上指纹,把灯罩上指纹也擦掉。
他不停地挥动正在显影底片,底片大约有只商务信封那大,二十多分钟不到,凶手就心急地打开底片封套,来到窗前,在自然光下察看冲洗效果——对此他似乎非常满意。回到口活椅旁边,他把相机塞回大公文包,小心地给照片涂上臭烘烘保护膜,然后挥动照片,在空气中风干。
凶手喘息声已经变得很轻微,他甚至哼唱起首不知名曲子——悠闲得仿佛正在做三明治给自己吃样。他边挥动着已经干照片,边走到临街门口,试着打开门锁——门开条缝,他朝外面窥视眼。为避免留下指纹,接触门锁和门把手时,他都是拿袖子垫着。
关上门之后,凶手看到露丝·科尔那本《少儿不宜》——搁在妓女放钥匙小桌上。他拿起书,翻过来,端详作者照片,然后,把书从中间摊开(没读里面个字),把照片夹进去,把露丝小说放进他公文包。当他从口活椅上拿起包时,包盖下子弹开,落地灯没开,公文包里东西掉到地毯上时,露丝看不清那都是些什,但凶手立刻趴到地上,把东西捡回包里,喘息声随着他动作再次响起,最后,他终于站起来,紧紧地关上公文包。
凶手看房间最后眼,令露丝惊讶是,他没有再看眼罗伊,似乎妓女已经被他收进那张照片里面带走。然后,几乎像刚才杀人样迅捷,脸色灰败离开。他打开临街房门,没有去看街上有没有人(或者门口是否站着别妓女)就走出去,关门之前,他对着罗伊门口鞠躬,仿佛罗伊本人就站在几英尺之外,触碰门把手时,他又用袖子包起手掌。
露丝右脚已经站麻,但因为害怕凶手再次返回,她还是在衣橱里等两分钟才出来。她蹒跚着跨过衣橱里鞋子走出来,不小心把挎包掉到地上,包如往常地没有拉拉链,她不得不在黑暗中摸索,捡拾可能从包里掉出来东西。她凭借触觉确认,每样对自己有重要意义物品(以及上面有她名字东西)都还在包里,她手在地毯上触到件管状物,摸上去挺粗,不像是她唇膏,但她还是把它放进挎包。
她后来引以为耻那种懦弱——躲在衣橱里吓得不敢动弹——现在被另外种懦弱取代:掩盖踪迹,假装从未来过这里。
露丝根本不敢看罗伊眼,她将门敞开条缝,向外窥视阵,直到看不见有任何妓女站在门口,街上也没有行人,才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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