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恩认识特德时,他自称“最近”才从哈佛退学,还写过一本小说,但实际上他四年前就离开了哈佛,眼下正在波士顿的一家美术学院上课。他有绘画天分——并表示自己是“自学成才”
每本书封面上的作者介绍中,总说他是哈佛的辍学生。显然,这种半真半假的说法取悦了他:表示他既足够聪明,进得了哈佛,又足够有个性,不在乎是否待在那里。“其实他就是懒,”玛丽恩说,“他从来不愿意非常努力地工作。”她顿了顿,问埃迪:“你的工作怎么样?”
“没多少事可做。”他坦言。
“那可不,我就想不出有什么事要你做的。”她说,“特德雇用你,是因为他需要司机。”
玛丽恩高中没毕业就认识了特德,还怀了他的孩子。托马斯和蒂莫西长大后,她通过了高中同等学力考试,又辗转新英格兰的各处校园,抽空修满了大学学分,她用了十年才从新罕布什尔大学毕业,那是1952年,第二年她的两个儿子就死了。她选修的大多是文史方面的课程,如果只是为了拿学位,很多都不必选,可她又不愿意报名学习其他科目,所以按照规定推迟了毕业的时间。“说到底,”她告诉埃迪,“我想要大学学位,只是因为特德没有学位。”
托马斯和蒂莫西一直为她的毕业感到骄傲。“他们死的时候,我正准备写作,”玛丽恩向他透露,“那件事毁掉了我的计划。”
“你写过?”埃迪问她,“为什么要停下?”
玛丽恩说,她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儿子的死,所以无法面对内心深处的写作欲望,不能自由想象,因为她的思绪总会回到托马斯和蒂莫西身上。“我以前是多么喜欢和自己的想法单独做伴啊。”她感慨道。她怀疑特德就从来不喜欢坦然面对他的想法。“所以他写的故事都很短,而且都是给小孩读的,所以他才会一直画个不停。”
埃迪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吃腻了汉堡包,他放开肚皮,大快朵颐。
“连爱情都没法破坏十六岁男孩的胃口!”玛丽恩评论道。埃迪的脸红了:不该把他有多爱她告诉她的。她不喜欢那样。
玛丽恩又告诉埃迪,她在出租屋的床上为他摆下那件粉色羊绒开衫的时候——尤其是选择和摆放胸罩与内裤的过程中——“是按照想象中的情景来的。”这是她的原话,这是儿子死后她第一次产生创作的冲动,也是第一次和唯一一次感到“纯粹的乐趣”。尽管这种乐趣的“纯粹”性值得商榷,埃迪毫不怀疑她的意图是真挚的,只不过,想到他认为是爱情的东西在她眼中不过是“乐趣”,他稍微有些伤心。然而,即使只有十六岁,他原本也应该重视她预先的警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