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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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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本篇写于1925年8月,后发表在1926年9月的《诡丽幻谭》上。当时,洛夫克拉夫特花了整整一个晚上在纽约闲逛,然后在第二天早晨七点搭渡轮到了新泽西州的伊丽莎白市,并在该市的公园里写下了这篇小说。1924年初,在与索尼娅·格林结婚后,洛夫克拉夫特就搬到了纽约,与妻子一同在布鲁克林区安顿下来。而本文真实地反映了在纽约时的心情变化:初到纽约,对新生活充满希望,并在书信里将纽约描述为“如同只有在梦里才能见到的城市”;但没过多久,妻子的生意就遇到了困难,人也病倒住进了疗养院;而作者本人也不得不搬去租金便宜且人种混杂的雷德胡克街,终日为找工作而忙碌。最终,随着希望的逐渐破灭,对纽约的怨恨也日益增长。这些情绪后来主要体现在了《》与《雷德胡克的恐怖》这两篇小说中。

《》的打字稿。

遇见,是在一个不眠的夜晚。那时我正绝望地游荡在城里的街道上,试图挽救自己的灵魂与梦幻。来到纽约是个错误的决定。这座城市里的古老街道没完没了地蜿蜒扭曲,连接了无数早已被人们遗忘的庭院、广场与码头,而那些巍峨的现代高塔与尖顶则如同巴比伦城一般阴森地耸立在亏缺的月亮下。虽然我也曾在那些街道交汇的拥挤迷宫里寻找过令人酸楚的奇迹与灵感,但置身在新月下的高塔尖顶之间时,我只感受到一种恐怖而压抑的感觉,这种感觉恐吓着我,威胁要彻底掌控我,禁锢我,消灭我。

美好的幻想是一点点破灭的。初次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曾站在横跨水面的雄伟大桥上,欣赏过它在日暮时分的风景。我看见那些难以置信的尖峰与棱锥如同花朵一般,亭亭玉立地高耸在层层叠叠的紫色雾气中。雾气轻轻涌动,与天空中燃烧着的金色云彩以及最早升起的几颗星辰嬉闹在一起。而后,在波光粼粼的潮水上,窗户一扇接一扇地透出了灯火,渐渐点亮了这座城市。无数提灯在潮水边摇曳着,闪烁不定。低沉的号角吹响了奇异的和音。于是,整座城市变成了梦境世界里的璀璨苍穹,仙子乐曲中的甜美芬芳,像是汇聚了卡尔卡松、撒马尔罕、黄金国以及一切仿佛存在于传说中的辉煌城市所拥有的美好奇迹。稍后,我被领着穿过了那些古老的小径。在我的想象里,它们是如此的可爱——在那些狭窄、曲绕的小巷与走道两侧,耸立着一排排乔治亚式的红色砖墙建筑,那些竖着立柱的门廊正对着往来的闪亮轿车与嵌板车厢,而在门廊上面装着小格子窗的楣窗则闪闪地眨着眼睛——意识到长久以来一直向往的事物就在眼前,我兴奋地涨红了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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