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夫现在花的是莫愁的嫁妆钱,他对钱完全不在意,而莫愁却节省金钱。可是在结婚后一年之中,莫愁没有一次使立夫感觉到他花的是莫愁的钱,因为俩人相信他们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立夫终于感觉到娶个富家之女究竟不坏。有一次,他对莫愁说:“我若是经亚,我会立刻和素云离婚的。”他的意思是,莫愁和素云大不相同,他很赏识莫愁,真正爱她,不过他觉得这样分明对莫愁恭维,是根本不必要的。所以莫愁虽然拿钱帮助立夫,可从来没有得到他分明的赞赏,也没听他说过感谢的话。
因为莫愁高度的智慧使立夫日子过得那么舒适,立夫有时候儿觉得自己愚蠢,不过却愚蠢得很高明,很出色。莫愁成熟,偏偏立夫不成熟。所以立夫就越来越接受莫愁对事对人的看法,接受莫愁的忠告,不重视自己的推理,佩服莫愁的通晓人情世故。他对莫愁极其高看,极其珍爱,觉得莫愁永远坚强而可靠,犹如大地一样。
可是,在他心灵的
来会成为一个孤独的书呆子,本来会以与草木,鸟兽,农夫,樵叟相处为乐,而不喜居于城市的;并且会对富有之家有反感,但是如今却有一个富足美满的家,有一个稳健实际的妻子,精于规划善理家事。这些都硬是送上门来,不求而至。他始终不习惯于富有之家的生活,他觉得自己腐化了。他并没有真正仇视朱门富户的生活,因为他在过去生活上一直顺遂,但是他却一直对童年时他家所不属于的那个富有的阶级,保持鄙视的态度。这种态度最好的表现莫过于他藐视饭桌上的礼貌规矩,厌恶在宴席开始前的洗手梳头,他不肯改正当众咬指甲的习惯,还有别的粗野不够斯文的地方。
这些,他妻子一直极力想予以矫正,求其文雅。
莫愁常说:“不要把手放在裤子口袋里。”
他会反问:“为什么不要?”
“不斯文,不高雅。”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高雅。”
他还是不服,又继续争论说:“你若不能举出令人心服的理由,你就不能改变我双手放在裤口袋里的习惯。你办不到。
你没理,我有理。”
话虽如此,因为是莫愁的意思,他又爱莫愁,他渐渐不把手插在裤兜儿里了。莫愁,眼睛雪亮,知道何时让步,但是永远有耐性等待,伺机进言。立夫脾气火爆,反抗性极强,贤慧的莫愁完全清楚,督促劝导他改正,用的力量适可而止,以不逼上梁山为度。因为莫愁有耐性,可以等待。每一次莫愁让步,立夫就知道他又被击败一次。莫愁越了解他,越相信只要不把他逼反,叫他干什么,最后他一定会照办,她渐渐使立夫变得切合自己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