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比这更好?没有。想想吧,在深夜,在寂寥大街上,也可以说,在苍凉荒原上,个姑娘拉着个小伙子手,他们在走,义无反顾。多严峻,多温馨。
慢慢地跟着你走
慢慢地知道结果
……
直到天长地久
就看上徐泰来呢?
不会吧。搞错吧?
没搞错。金嫣看上泰来。是不是恋爱现在还说不上,不过,事态却是明摆着。金嫣对泰来不是般好。更不是同事之间那种好。泰来下钟,金嫣先让他去洗手。洗过手,金嫣和泰来坐在处,吃起来。金嫣边吃,边关照泰来“慢点”;边关照,边从自己碗里给泰来拨菜。嘴里头还絮絮叨叨。这哪里是同事嘛。休息区安静,泰来听到这种安静,低下头,想拒绝。金嫣放下碗,搡泰来把,说:“男人要多吃,知道吗?”泰来已经窘迫得不知所措,就知道扒饭,都忘记咀嚼,满嘴都塞得鼓鼓囊囊。——这是哪儿?这可是休息区啊,所有人都在。金嫣就是有这样种辽阔气魄,越是大庭广众,越是旁若无人。
金嫣吃着,说着,偶尔还发出两声笑。声音小小,低低,呈现出来是种亲昵格局,是“恋人”才有局面。这来休息区里人们反倒不好意思大声说话,静悄悄,只剩下金嫣和泰来咀嚼。咀嚼声唱和,或者说,夫唱妇和。大伙儿只能保持沉默,心底里却复杂。徐泰来算什?算什?刚刚来个美女,偏偏就看上他。泰来还爱理不理,谁信呢。
如果说,起吃饭时金嫣所表现出来是她勇敢,高调,到深夜,在“回家”路上,金嫣又不样。金嫣呈现出来是另外面,无能而又娇怯。她对泰来依赖。定要拉着泰来手,别人则坚决不行。
Loveisforever
泰来却直都没敢接招。他如此这般胆怯,方面是天性,另方面还是被他初恋伤得太重。是朝被蛇咬,十年怕井
深夜大街安静,马路上不再有喧闹行人,不再有拥挤车辆。这是喧闹和拥挤之后安静,突然就有些冷清。大街下子空旷起来,成盲人们自由世界,当然,也是个孤独世界。盲人们虽然结着伴,但到底是孤独。金嫣所喜欢正是这份孤独,他们沿着马路左侧,路低语,或路说笑。每到这样时刻,金嫣都有个无限醉人错觉,这个世界是她,只有她和泰来两个人。像荒漠。
是匹来自北方狼
走在无垠风雨中
凄厉北风吹过
漫漫黄沙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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