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么?没有了。想想吧,在深夜,在寂寥的大街上,也可以说,在苍凉的荒原上,一个姑娘拉着一个小伙子的手,他们在走,义无反顾。多么的严峻,多么的温馨。
慢慢地跟着你走
慢慢地知道结果
……
直到天长地久
么就看上徐泰来了呢?
不会吧。搞错了吧?
没搞错。金嫣看上泰来了。是不是恋爱了现在还说不上,不过,事态却是明摆着的。金嫣对泰来不是一般的好。更不是同事之间的那种好。泰来下了钟,金嫣先让他去洗手。洗过手,金嫣和泰来坐在了一处,吃起来了。金嫣一边吃,一边关照泰来“慢一点”;一边关照,一边从自己的碗里给泰来拨菜。嘴里头还絮絮叨叨的。这哪里是同事嘛。休息区安静了,泰来听到了这种安静,低下头,想拒绝。金嫣放下碗,搡了泰来一把,说:“男人要多吃,知道吗?”泰来已经窘迫得不知所措了,就知道扒饭,都忘记了咀嚼,满嘴都塞得鼓鼓囊囊的。——这是哪儿?这可是休息区啊,所有的人都在。金嫣就是有这样的一种辽阔的气魄,越是大庭广众,越是旁若无人。
金嫣吃着,说着,偶尔还发出一两声的笑。声音小小的,低低的,呈现出来的是一种亲昵的格局,是“恋人”才有的局面。这一来休息区里的人们反倒不好意思大声说话了,静悄悄的,只剩下金嫣和泰来的咀嚼。咀嚼声一唱一和,或者说,夫唱妇和。大伙儿只能保持沉默,心底里却复杂了。徐泰来算什么?算什么?刚刚来了一个美女,偏偏就看上他了。泰来还爱理不理的,谁信呢。
如果说,一起吃饭时金嫣所表现出来的是她的勇敢,高调,到了深夜,在“回家”的路上,金嫣又不一样了。金嫣呈现出来的是另外的一面,无能而又娇怯。她对泰来依赖了。一定要拉着泰来的手,别人的则坚决不行。
Loveisforever
泰来却一直都没敢接招。他如此这般的胆怯,一方面是天性,另一方面还是被他的初恋伤得太重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
深夜的大街安静了,马路上不再有喧闹的行人,不再有拥挤的车辆。这是喧闹和拥挤之后的安静,突然就有些冷清。大街一下子空旷起来,成了盲人们的自由世界,当然,也是一个孤独的世界。盲人们虽然结着伴,但到底是孤独的。金嫣所喜欢的正是这份孤独,他们沿着马路的左侧,一路低语,或一路说笑。每到这样的时刻,金嫣都有一个无限醉人的错觉,这个世界是她的,只有她和泰来两个人。像荒漠。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风雨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