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脑壳的晕眩,差点跌倒。帕扶稳大汉仔,夺下他手中的砖往自己胸口拍,砖头没了,胸口也没半点痕。帕说声歹势了,钱自己赚回了。这一来一往,两瓶药酒卖了,生意好得能躺着干,还有人因为没买着而气呼呼地喘。帕微笑道歉,末了,大喝一声,步伐甩开,把散场词边走边念了:“我是下港来的电镀铁牛人,身高六尺四,头毛是铁钉,肌肉像鸡胲(气球),战车辗不死,坦克压不歹,颠倒来帮忙打磨抛光。”这闽南语念得破,群众大笑。忽然间,声音没了,众人望去,只见一个大汉仔顶着床,床上站了摩登的反串男孩,消失在街角了。追过去找,地上只留下一朵扶桑花。
没有人知道卖药郎从哪来。有时从新店的山里来,往河边去。有时从火车站来,往淡水海边去。有时帕上岸时陷了一身泥泞,有人就说他是泥牛化身。有时帕在嘴边叼根草茎,有人就说他是大道公(保生大帝)的马夫下凡。光是整个台北市的好事者替帕捕风捉影所耗掉的口水,能养活一甲的稻苗。后来,大家说他来无影,去无踪,唯有扶桑一蕊红,干脆叫“一蕊红”。那花别在耳上,跟天师钟馗在耳朵别上的鬼艳艳的石榴花一样,丑残的面貌也跟钟馗差不多,也有人叫他“鬼王”,而且是白日上演钟馗嫁妹,看他头顶上的妹子多妖娇呀。帕不在意被叫什么,在意的是赚足钱:他把一部分钱拿来寄信,一部分垫鬼屋房客们的房租,剩下的拿来进货用,如此循环。生意做得红,不消七天就把信寄得差不多了,而且城里被他搅得沸沸扬扬,他想趁此平息风波。但是他仍要入城,不为别的,他想查出刘金福入城干吗。
刘金福到街上玩什么?早出晚归,上床就睡,下床就出门。他越来越少回鬼屋,多则三天,少则一夜,回来时疲惫不堪,躺在床上随时会死的样子。这时候帕会靠过去闻味道,充满烟酒与老人体臭,甚至在皮肤皱褶还有火药硝味,完全嗅不出来他的行踪。帕觉得,刘金福早已成为不会腐烂的尸体,趾甲从裂开的鞋头露出,衣服褴褛,裤带用月桃绳,头发用清国样式的发带绑,胡茬与成撮露出来的鼻毛又硬又白;牙齿只剩八颗,宁可衔筷子,也拒绝牙刷伸进嘴;不喜欢洗澡,污垢多得耗尽两块肥皂也打不出泡,身上永远飘着乞丐的馊味。最常吃的零食是枸杞,说要明目,别瞎了自己,好看清楚冥府之路。帕心想,他老的时候会这样吗?人家说相亲时,看妈妈就知道女儿将来模样。他有一天会成为如此的糟老头吧?放弃文明,视整洁为粪土,不在乎外人的眼光。但是帕多么讨厌刘金福,甚至厌恶,经历那么多战火、挫折与屈辱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