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对别的人都是个天生的奥秘和奇迹——此事细想起来确实有些玄妙。晚上在大城市里我总要郑重其事地沉思,那些挤成一片一片的黑洞洞的房屋,每一幢都包含着它自己的秘密,每一幢的每一间也包含着它自己的秘密;那数以十万计的胸膛中每一颗跳动的心所想象的即使对最靠近它的心也都是秘密!从此我们可以领悟到一些令人肃然竦然的东西,甚至死亡本身。我再也不可能翻开这本我所钟爱的宝贵的书,而妄想有时间把它读完了。我再也无法窥测这渊深莫测的水域的奥秘了。我曾趁短暂的光投射到水上时瞥见过埋藏在水下的珍宝和其它东西。可这本书我才读了一页,它却已注定要咔哒一声亿万斯年地关闭起来。那水域已命定要在光线只在它表面掠过、而我也只能站在岸上对它一无所知的时候用永恒的冰霜冻结起来。我的朋友已经死了,我的邻居已经死了,我所爱的人,我灵魂的亲爱者已经死了;在那人心中永远有一种无法遏制的欲望,要把这个奥秘记录下来,传之后世。现在我已接过这个遗愿,要在我有生之年把它实现。在我所经过的这座城市的墓地里,哪里有一个长眠者的内心世界对于我能比那些忙忙碌碌的居民更为深奥难测呢?或者,比我对他们更为深奥难测呢?
在这个问题上,即在这种天然的无法剥夺的遗传素质上,这位马背上的信使跟国王、首相或伦敦城最富有的商人毫无二致。因此关在那颠簸的老邮车的狭小天地里的三个乘客彼此都是奥秘,跟各自坐在自己的六马大车或是六十马大车里的大员一样,彼此总是咫尺天涯,奥妙莫测。
那位信使步态悠闲地往回走着,常在路旁的麦酒店停下马喝上一盅。他总想保持清醒的神态,让帽檐翘起,不致遮住视线。他那眼睛跟帽子很般配,表面是黑色的,色彩和形状都缺乏深度。他的双眼靠得太近,仿佛若是分得太开便会各行其是。他眼里有一种阴险的表情,露出在翘起的三角痰盂样的帽檐之下。眼睛下面是一条大围巾,裹住了下巴和喉咙,差不多一直垂到膝盖。他停下马喝酒时,只用左手拉开围巾,右手往嘴里灌,喝完又用围巾围了起来。
“不,杰瑞,不!”信使说。他骑马走着思考着一个问题。“这对你可不利,杰瑞。杰瑞,你是个诚实的生意人,这对你的业务可是不利!死人复——他要不是喝醉了酒你就揍我!”
他带回的信息使他很为迷惘,好几次都想脱下帽子搔一搔头皮。他的头顶已秃,只剩下几根乱发。秃得乱七八糟的头顶周围的头发却长得又黑又硬,向四面支棱开,又顺着前额往下长,几乎到了那宽阔扁平的鼻子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