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应该就是她当时着急要做事。她急着到办公室取自己假肢,并且找到。但假肢指尖上沾火药,旁边还有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假肢和枪都捡起来。这和她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没有关系,这只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她当时是想干什……”
“来取她假肢,结果刚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想当时弗朗哥把她假肢硬给收走。”
“弗朗哥?他把假肢收走?他为什要这做?”
“假肢
“当然有。”
“那就奇怪。”
“奇怪?”
“当然奇怪。首先,为什当时席皮特手上会有那把点三八口径、留有杀死弗朗哥痕迹S&W手枪呢?照你刚才说,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那里拿到这把杀死弗朗哥手枪,不是吗?”
“嗯,所以才认为那把枪是她在弗朗哥办公室里捡到。”
?”
“早就死。不过听说他生前经常到监狱去探望孙女。”
“哦。”
“等等,先生,你说那个人是在地震中负重伤濒临死亡,但是据所知,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房子虽然倒塌几间,却没有发现任何人受重伤或者死去。杰森大楼这幢商住两用楼里有人受伤,但也不是很严重。受灾严重反倒是八打雁警署,因为建筑物年头已经久。”
“那,那位重伤者所在位置也许不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捡到?你说枪是捡到?”拉莫斯大叫起来,接着大笑不止。
洁也笑。
只听拉莫斯说道:“个十九岁女孩,通常不会去捡那种东西吧?”
“也许吧。可是,通常女孩子也不会装假肢啊。”
“装假肢?说得也对。假肢……为什提到假肢?”
“可是,她居住公寓及附近都没事啊。”
“可能也不在那带。”
“那能在哪里?话说回来,这种猜测们当初确没想到过。但若果真如此,席皮特为什要到杰森大楼弗朗哥办公室去?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即使她搬不动伤者,也应该火速赶往医院,告诉警方自己朋友受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想这做,但在那之前,她还有件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做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须要做。只是,她到达现场时候,刚巧和你们碰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起走。在分秒必争情况下,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无计可施,不得不用手中枪对准警察射击。”
沉默会儿之后,拉莫斯说:“这真是个很有趣故事,先生,实在很有趣。隔三十年,还能从你嘴里听到这个故事,真是很有意思。不过,你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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