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指出,凶手除可能先天精神异常之外,还极有可能是生活在幻觉中瘾君子,或是参加过越战军人,因心理变态而犯下案子。据说由于此案实在特殊,还被菲律宾警察学校拿来放进教科书,作为精神病患者犯罪实例,与美国查尔斯·曼森[13]案同时作为标准案例。然而,实际上这起案件中罪犯作案动机至今仍未查明。
又问尼可,凶手是否已被逮捕归案,他给个肯定答复。他说案件发生时自己还不是警察,因此事件经过并不十分清楚。但可以肯定是这起案件已经结案,凶手在司法审判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还在服刑中。
问他,凶手有什理由非要故意割断尸体脖子,再把螺丝塞进去?尼可说完全没有。又问,有没有发现死者身上有某部分被挖走或藏起来?尼可也肯定地说没有。想法是,为塞进螺丝和螺母,多少都要挖出些肌肉和骨头,于是才问他有没有发现这些东西,但他说应该也没有。
进步问,内脏都还在吗?他说全都在。原本以为,或许螺丝只是幌子,其实凶手真正目是想取走死者某部分肉体。可即使以这个为目,也还是想不出凶手非得这做理由。这目完全可以通过剖开身体来实现,那样尸体上就很可能会留下刀口。同时,如果想从身体里取走什,最有可能就是内脏。既然内脏都保持完好,要塞进螺母,就必须掏出部分肌肉和骨头。
问尼可,对于为什要在脖子和躯体里塞进螺丝和螺母,凶手自己是怎说?他说这些事他概不知,法庭怀疑凶手可能有精神障碍,所以叫来许多精神科及相关学科医生和专家出庭。由于案情过于离奇,据说审判持续很长段时间。
又问,凶手犯罪动机是什?尼可说他也说不清,找到教科书后他会马上寄给,让自己看看里头是怎说。综合别人说法,尼可认为这件凶杀案不过是个先天性精神病患者制造出来,并没有什明确动机或隐情。
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但这种解释极可能是错误。所谓精神失常这种说法,往往是警察或司法机构在面对无法解释案子时最佳托词。甚至连d品和受战争影响理由都搬出来,这样就可以检方先下结论,然后再找证据定罪。认为凶手有精神疾病可能固然存在,但作案时如此大费周章,还用上螺丝这种不常在凶案现场见到东西,就不大合乎常理。
问问巴拉旺百货公司后来状况,尼可说现在已经倒闭。在被马尼拉家大型百货公司收购后,改造成现代化百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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