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记得在距上野毛不远处遇到她时,大约是七点半,或是再晚点,不过绝不会超过八点。既然那个时候枝还活着,在那之前更不成问题,然后送她回家,等从她家出来时,大约是八点四十五分或八点五十分。
根据研判,凶手可能是个小偷。这个小偷在枝面向梳妆台时,击毙枝。从时间上推算起来,那个凶手极可能和擦身而过,也可能直躲在屋子里,等和枝燕好过,离开之后,在枝坐在梳妆台前,梳理散乱头发时,下手杀枝。这个案子里,最令忐忑不安,就是警方研判枝曾经被强,bao,还查出强,bao者血型为O型。而血型确是O型。
回到家以后,也不敢再看有关这个命案消息。报纸对于枝命案报导,不像阿索德命案那样大篇幅,所以也不清楚报纸如何报导枝命案。但是,想报纸应该没有报导枝曾被强,bao之事。之所以知道,是从警察局里听来。尸体身上和服,和看到模样;被当作凶器花瓶,也确实放在那间屋子桌子上。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已经三十岁,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也许是为诱惑男人,而刻意打扮吧!当时,心满意足地拥抱着她,事后,她隔扇纸门在隔壁梳头发,谁知道就此香消玉陨。很同情这个和有夜情女人,也对杀人凶手相当愤怒,不过,由于辖区不同,也没理由公然参与侦办这个事件。
就这样又过几天。四月二日突然收到封限时信,上面写着竹越文次郎亲启,邮戳是四月日,寄信处是牛进局,开头就写着:看完之后,请立刻将此信烧毁,切依指示行事,请谨记于心!
信内容大致如下:
们是为皇国之利益而行动地下组织。关于三月二十三日发生于上野毛金本枝命案,们已掌握确实证据,证明是阁下所为。阁下身为治安人员,却知法犯法,实在令人深感遗憾。阁下罪行本该被绳之以法,但有鉴于目前时局动荡不安,大和民族自应团结致,不宜自相残杀。故特赐下戴罪立功之机会,以赎前愆。
此任务之具体内容为:处理六具女尸。这些少女均是中国间谍,虽已处刑,却不能公开。因为旦引发中日战争,后果堪虑,故不得不故布疑阵,使世人误认为这是般民间无头怪案。因为本组织之人员无法出面,也不能使用本组织之公务车。希望阁下能自行调度车辆,在指定时间内,依照指定方法,到指定地点,遗弃此六具尸体。另外,请阁下解:旦事迹败露,你和本组织毫无关系,切责任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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