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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6 / 14)

孩,你知道吗?她把我救出那地方,你也把我救出那地方。她正把我从d品里救出来……帮我戒毒……要戒毒,林……吉尔伯特……要甩掉那个鬼东西……我喜欢那女孩……”

她睡着了。我观察她一会儿,确认她是否生病,会不会醒来,但她睡得很沉,很安详。我过去看塔里克,他也睡得很熟。我决定不叫醒他。独自一人,置身在如此安静的氛围里,那种快乐直透心坎。在这个人口有数百万、而其中一半无家可归的城市里,越是有钱有势的人,越能享有隐私和宁静的独处时光,因为隐私只有钱买得到,而宁静的独处时光只有靠权势才能强索得来。在孟买,穷人几乎无缘享有独处时光,而我就是穷人。

这个房间静得能听到呼吸声,完全听不到外头渐趋平静的街道传来的声音。我在这间公寓里自由走动,无人在旁窥视。因为有两个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正在屋里沉睡,似乎让这份静谧更为甜美,让这份平和更显深邃。幻想抚慰了我的心灵。我曾有过这样的生活:拥有一个女人和一个沉睡中的小孩,我是她们的丈夫和父亲。我在卡拉凌乱的书桌旁停下,看见书桌上方墙上大镜子里的自己。这份短暂找到归属的幻想,这份有着温馨住所与家庭的小小梦想,在我眼中僵化、碎裂。事实是我的婚姻已经破灭,我的孩子,我亲爱的女儿已不属于我。事实是莉萨和塔里克于我无足轻重,我于他们亦无足轻重。事实是我不属于任何地方,不属于任何人。我置身人群,渴望独处,随时随地都感到孤单。更糟的是,我感到空虚,一无所有,越狱和逃亡把我掏空,也磨光了。我失去家人、年少时的友人、祖国和文化的根,失去界定我人生角色、赋予我身分的所有东西。一如所有的逃犯,我愈是逍遥法外,逃得愈久愈远,愈是感到失落。

但是正逐渐适应新身份的我,有了一些新朋友。有那个矮小、让人生更添趣味的普拉巴克,有强尼·雪茄、卡西姆·阿里、吉滕德拉和拉德哈夫妇。他们是乱世英雄,用竹竿撑住这个可拆卸收起的城市,不管邻居多潦倒、多颓丧或多讨人厌,他们都坚持敦亲睦邻。还有哈德拜、阿布杜拉、狄迪耶和卡拉。望着绿框镜子里自己冷漠的眼神,我想起他们,我问自己这些人为何让我的人生有了改变。为什么是他们?他们代表了什么意义?这群人彼此之间差异如此悬殊——最富的和最穷的、受过教育者和目不识丁者、品性高洁者和作*犯科者、老年人和年轻人——他们之间唯一的共通点,似乎是拥有让我感动的某种力量。

我面前的书桌上,有本厚厚的皮革装帧书,打开后发现那是卡拉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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