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为你祈祷的。
她需要鸡蛋,上帝就送了一打。
她犯了一次疝气,上帝就把病带走了。
她每天都要祈祷两个小时,早七点一次,晚七点一次。
她的爱好是数字占卦,每每翻读《福音书》之前必会掷骰子,任由数字指引她。
“第一把,决定章节数;第二把,决定段落数。”这就是她的格言。
提议,挣扎地脱掉睡衣。这件衣服是个老夫人帮我做的,领口小得和袖筒似的,我总得生拉硬拽,弄得两只耳朵生疼。有一次,我淋巴腺发炎并且聋了三个月,也没人发觉。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思忖天主的荣耀,冷不丁想到一点:日子过得太安静了。我像平日那样去教堂,放声高唱,但好像除我之外没人吭声儿,而且已经有一阵子了。
我猜想,我准是因狂喜而灵魂出窍了,在我们的教堂里,这事儿毫不稀奇。后来我发现母亲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玫问起我为什么不回答别人的提问,母亲就是这么说的:“这是主的意愿。”
“主什么意愿?”玫被彻底弄糊涂了。
“用神秘的方式显能。”我母亲说完,趾高气扬地走到前头去了。
曾有人问过她,要是读超过六章节的《圣经》该怎么办。
“我有我的办法,”她生硬地回答,“上帝也有他的一套。”
我很喜欢她,因为她家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她有一架风琴,要它出声儿你就必须踩踏板。我每次去,她都弹奏《引向仁慈的光》。她负责键盘,我负责踏板,因为她有哮喘。她收藏外国钱币,存在一个有亚麻籽油味道的玻璃箱里。她说,这会让她想起过世的丈夫曾经代表兰开夏州参加板球赛。
“他们都叫他‘强手斯坦’。”每次我去看她,她都免不了说一次。她总记不住自己对别人讲了什么,也总记不住水果蛋糕放了多久。有一段日子,她一连五个星期都给我端上同一块蛋糕。我很幸运,因为她也记不住你跟她说了什么,所以每星期我都用同样的借口。
“疝气。”我说。
于是,在我浑然不知的情况下,教堂内外盛传我迈入狂喜之境,谁都不该和我说话。
“你凭什么觉得这种事会发生呢?”怀特夫人很想弄明白。
“噢,不用大惊小怪的,她七岁,你懂啊。”玫停顿一下,制造了某种效果,再接着说,“这是个神圣的数字,离奇的事情都发生在‘七’上,瞧瞧艾尔西·诺里斯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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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西·诺里斯,她可是我们教堂里鼓舞人心的名人,也就是玫常提起的“证人艾尔西”。每当牧师要我们举证说明上帝的善行,艾尔西就会踮着脚尖叫起来。“听我说上帝在这星期里为我做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