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单。而且,不是它第任主人,对它感情毕竟没那深。而且,这辆脚踏车在它第任主人手中已经很多年,长年累月在路上奔驰,在风吹日晒中损耗,它已经衰老。既然已经被主人遗弃,既然已经衰老不堪,要是它真有灵魂,那,说不定它渴望早日解脱。其实,它从来不曾真正属于。尽管它曾经陪着东奔西跑,然而,踏板和把手上却还残留着前任主人记忆。也许,在那个下雨星期三下午,它终于决定结束自己生命,因为它知道,渴望是辆真正属于脚踏车。也许就是这回事吧。而唯能够确定是,接下来回家路程,只能走路,而且,没办法拖着脚踏车残骸起走。
把车子拖到路边户人家院子里,放在棵橡树下。然后把湿透背包背到肩上,开始走回家。鞋子也已经湿透,走起路来噗嗤噗嗤响。
后来,爸爸送完牛奶回到家,听说脚踏车坏,立刻叫上车,然后载回迪尔曼街,回到放脚踏车地点。“还是有办法修。”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扫来扫去。他说:“会找人把它焊接起来,或是看看还有没有什别办法,再怎样也比买新车便宜。”
“好吧。”应声,可是心里明白,那脚踏车已经没救。不管怎焊接都救不活。“可是前轮已经整个散。”又补句,可是爸爸全神贯注地在开车,好像没听到话。
没多久,车子开到刚刚放脚踏车那棵橡树旁边。“车子呢?”爸爸问,“你确定是这里吗?”
就是这里没错,可是,脚踏车残骸已经不见。爸爸把车停到路边,跳下车,走到那户人家门口敲敲门。看到门开,位白头发太太从门缝探头出来。爸爸跟她说几句话,然后看到那位太太伸手指向马路。接着,爸爸又回到车子旁边,帽檐滴着水,身上那件制服外套也湿透。他缩起身体坐上驾驶座,关上车门,然后说:“是这回事儿,她说她刚刚到门外信箱拿信,看到有辆脚踏车在橡树下,就打电话给斯卡利先生,请他来把脚踏车收走。”埃米特·斯卡利是们奇风镇回收业者。他常常开着那辆浅蓝色敞篷小货车在镇上跑来跑去,车身上用红油漆喷“斯卡利旧货回收场”几个字和电话号码。爸爸发动引擎,转头瞪着。那种严厉眼神很熟悉。他生气。而且知道,接下来定有苦头吃。“你为什不去找那位太太,告诉她你暂时先把脚踏车放在那边,等下会回来拿?你有想到过吗?”
“没有,”老实承认,“没想到。”
于是,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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