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以对了。他面红耳赤地愣在孔子的跟前,像是在思考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扔掉了手里的雄鸡和公猪,低头说道:
“多谢指教!”
他服了。
他不仅仅无言以对,事实上从他闯进房间,看到孔子面容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不该提着雄鸡和公猪到这里来捣乱。因为,他早已被对方那远远超过自己的宏大气势所慑服了。
当天,子路便行过拜师之礼,成了孔子的。
二
如此人物,是子路从未遇见过的。力举千钧之鼎的勇士,他见过。明察千里之外的智者,他也听说过。但是,孔子身上所具备的,绝不是那种近乎怪物的异能,只不过是基本常识的一种完成与升华。从知、情、意各方面到肉体上诸般能力,都看似平凡,却又是因高度发展而显得出类拔萃。各种能力的均衡齐整是那么地恰到好处,以至于并不以某一单项而引人注目。拥有如此博大精深之才华的人,对于子路来说,还是头一回见到呢。更令子路感到惊讶的是,孔子还如此地阔达自在,丝毫也没有那种道学家的腐酸味儿。子路还感觉到这是个饱经风霜,有着丰富阅历的人。可笑的是,就连子路平日里引以为傲的武艺和膂力,竟然也是孔子更胜一筹。只是他平时不拿出来显摆罢了。可以说,首先令侠客子路胆战心惊的,就是这一点。除此之外,还具有一眼便可看透各种人内心的敏锐的洞察力,简直叫人怀疑他是否也经历过年少轻狂的放荡生活。从这一层面到另一端无比高洁的理想主义,其间的幅度是如此地宽广——想到这一点,子路就不得不在心中感叹不已。总而言之,无论将此人放到哪里都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从最严格的伦理道德来看,他是个大丈夫;从最最世俗的意义上来讲,他也是个大丈夫。到目前为止,子路所遇到的伟人的伟大之处,都在于利用价值的层面。不过是因为对于什么什么有用,所以才伟大。但孔子是截然不同的。只要孔子在那儿,一切就完美无缺了——至少子路是这么认为的。子路完全陶醉了。仅仅入门一个月,他就发现自己再也离不开这根精神支柱。
在孔子后来那漫长且艰苦卓绝的流浪生涯中,像子路这样无怨无悔、欣然跟随的,是绝无仅有的。他既不想以孔子门徒的身份求得一官半职,而且颇具滑稽意味儿的是,他甚至也不是为了磨砺自己的才学品德而跟在老师身旁的。是那种至死不渝、一无所求的极为单纯的敬爱之情,将这个汉子留在老师的身边。就像他以前手不离长剑那样,子路如今也无论如何离不开夫子了。
那时的孔子,尚不到“四十而不惑”的四十岁,与子路相比,也仅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