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商不得不说一些关于书的谎话,这样一来,他们就会对书心生厌恶;更糟糕的是,他们还得不停掸去书上的灰尘,把书拖过来运过去。我曾经非常喜欢书——喜欢看见书、闻到书、触摸书,我是说,至少对那些五十年以上的旧书是这样的。在乡下的拍卖会上,花一个先令买一大堆旧书,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我高兴了。
乔治•奥威尔,《书店回忆》
我得承认,奥威尔在文章这部分写到的感想我多少可以体会。我依然喜欢书,但对我而言,书籍不再像曾经那样神秘了——除非是配有手工上色铜版画或者木刻画的古书。我经过一部《百合》,是桑顿*的《福罗拉神殿》中的八幅手工上色版画装订成册的。很难说我还是否有缘再次看到那么漂亮的一本书。书原本在艾尔郡一位老寡妇的宅子里。我把她要卖的书从头至尾扫了一遍——一千来本吧——基本没看到有价值的东西,连有意思的都很少。正准备离开时,我发现有本书靠在餐厅的桌角上。我问她是否介意我过去看一眼,因为那本书我是头一次见。等我告诉她那本书值多少钱后,她问我能不能帮忙代售(我当时向她坦白了,那本书超过了我的经济能力)。我把书拿回了家,找了一位当地的装订师傅稍加修缮,然后送去了爱丁堡的礼昂腾博拍卖行。最后大概以8000镑落槌。
哪怕是我短暂拥有过的八开本奥杜邦《美国鸟类》(在任何一个书商眼里,那都是圣杯)也不能与《百合》相提并论。这种东西永远不会丧失吸引力。每次我前往一户人家,即将面对那些我可能买入却尚未得见的藏书时,都会获得狩猎般的乐趣。不过,跟买下书店前比起来,我现在阅读量很小,只有坐火车或者飞机旅行途中才会翻翻书。之前坐火车去伦敦见安娜,我在路上从头至尾读完了詹姆斯•霍格的《清白罪人忏悔录》。我清楚地记得自己走出霍格超凡脱俗的世界、眨着眼睛呆滞地走进尤斯顿车站的画面——从来没有在哪个地方如此晕头转向过。
在跟一个卖家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他的藏书看上去就像一份光鲜亮丽的奖品。等到价格谈拢、握手言欢、支票离手的那一刻,书就成为了我的重负——我得把它们装箱、搬上车、卸货、检査、挂到网上、定价、上架,然后才能看到我的投资一点一点有回报。一旦书到了你手里,奥威尔写到的那种厌恶便会现身一它们突然间变成了“工作”——不过,有缘摩拿一本像《百合》那样的书实在是难得的乐事,带来的非凡享受足以抵消那种不安。
1月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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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