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圆说的时间漏洞,她一回忆起来就总要用极复杂的解释去堵塞,当然,我的嫉妒不整齐的爪子也总能抓住这性感少女虚假的纹理;但我确实感觉到——现在证明我的感觉的准确性——根本没有发出严重警告的理由。我这么想,并非因为我从未发现一个涩硬的少年喉音向同性的哑巴调情;而是因为我“太清楚”(我的西比尔姨妈的常用词),各种各样的中学男生———从汗流满面、“拉拉手”便激动的傻小子,到满脸浓疤、常备辆加马力小汽车的自我满足型强xx犯——个个令我老练又年少的女主人讨厌。“这些男孩子的吵吵声让我想吐,”她在课本里这么乱写了一句,底下,还有一句出自莫娜之手(莫娜现在总是那么恰到好处,的狡猾戏语:“摇辘轱之人如何?”(也是恰到好处)。
很不要脸的,是我碰巧在他的同伴中见到的那些花花公子。比如“红毛衣”,有一天,就是我们碰到第一场雪的那天——他送她回家;我站在客厅窗边看见他们在我家前庭处说话。她穿一件带一条兽毛领的棉布外套;我钟爱的发型上扣有一顶褐色小帽——刘海在前,两测是小卷毛,后边有波浪大卷,湿乎乎的黑色鹿皮鞋和白袜上沾满了污泥。她一会说着一会听着,习惯性地把书本抵在胸前,双脚不住地比划着什么:她的两脚相抵,向后移动,双脚交叉,晃了一下,再划八步,又整个重来一遍。还有一次是某星期天的下午,“皮夹克”在饭馆前和她交谈,他每亲和姐姐企图把我支走去聊天;我磨磨蹭蹭,不住回头看着我唯一的所爱。她养成了不止一种的习惯性动作,比如斜斜脑袋,是年轻人礼貌地表示某某二人已经“同眠共枕”的方式,另外,(当她听到了我的叫声),仍然假装嘻闹,后退两步,四处张望,朝我走来时笑意皆飞。另一方面,我深喜她那套哀声叹气的把戏——或许因为它总使我想起她令人难忘的首次忏海——“噢,亲爱的!”,幽默又忧怨地对命运表示顺从,或当命运的打击真地降临时,她用深沉的低音发出一声长长的“不——”。此外——因为我们现在所谈是运动和青春——我总喜欢看她骑着美丽的自行车在塞耶街跑上跑下:踏上踏板,急切地蹬着,当速度自行消减时,她向后仰去,姿式萎顿;而后她停在我们的信箱边,两腿还跨在车上,从箱里取出一本杂志,翻捻一遍,又放团去,舌央抵到上唇一侧,一只脚蹬起车,又全速奔跑在惨淡的树萌和阳光下。
总之,一想起我溺爱坏了的小女奴和头年冬天在加利福尼亚,她天真地为之感动的那副行为的手镯,我就觉得,她似乎比我希望的更能适应环境。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