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世界证明,战争年代的匮乏结束了,现在我们想怎么挥霍丝绸和网布就可以怎么挥霍,只不过是为了好看点、有女人味点、让衣服上的花边更多一点。做一条新风貌的裙子可能要用掉长达二十三米的布料。你穿着这东西下出租车试试。
我很讨厌这种风格。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穿这种裙子所需要的性感身材,我的大长腿、瘦高个和小胸脯一直更适合宽腿裤和宽松的上衣。还有实用性的问题,穿着这种鼓鼓囊囊的裙子我没法干活。工作日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地上度过的——跪在地上弄花纹,或者围着正在被我量尺寸的女客人爬来爬去。为了能自由移动,我需要裤子和平底鞋。
所以,我拒绝了时下的流行趋势,走了自己的路——就像艾德娜·帕克·沃森曾教给我的那样。这让我跟那个时代格格不入。我当然没有玛乔丽那么古怪,但我依然很不寻常。不过我确实发现,从服务女客人的角度而言,我这身裤装配外衣的制服效果很好。我的短发也给了我心理优势。在我的外表没有那么强的女人味之后,我向年轻的新娘(和她们的母亲)传递了一个信息,那就是我不会对她们造成任何威胁,或构成任何竞争。这非常重要,因为我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但因为职业需要,我还是别太有魅力为好。即便是在试衣间这种私密空间里,你也永远不能把新娘子比下去。这些姑娘不希望在挑选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条裙子时,看到一个性感女郎站在她们身后——她们希望看到一个温文尔雅、一身黑衣的裁缝站在一旁,听候她们调遣。于是,我成了那个温文尔雅的裁缝——我乐意至极。
我身上另一个奇怪的地方,在于我多么喜欢独立。美国历史上没有哪段时期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更崇尚婚姻,但我发现我就是提不起兴趣。这让我成了十足的异类——甚至差不多算是离经叛道了。但战争年月的苦难已经把我变成了一个既自信又足智多谋的人,而且跟玛乔丽一起做生意也让我有了自己做主的感觉——所以,也许我只是觉得我不再需要靠男人来达到很多目的了。(如果让我说实话的话,其实只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
我发现,我很喜欢自己一个人住在婚纱精品店楼上这个可爱的房间里。我喜欢我这个小地方,它有两扇让人心情舒畅的天窗,有一张无比小的床(它俯瞰着我身后小巷中的一棵玉兰),还有一间我亲手漆成桃红色的小厨房。在我把这个空间据为己有之后,我马上就适应了自己的怪癖——比如把烟灰抖进厨房窗外的花盆里,或者半夜起来把灯全都打开读悬疑小说,或者把凉了的意大利面当早餐吃。我喜欢穿着居家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