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总会有办法。突然,良知出乎意料地觉醒,声色俱厉地斥责他竟然偷个可怜瞎子汽车,现在处于这种境地,他争辩说,不是因为偷汽车,而是由于陪他回家,这才是犯大错。良知不肯听他诡辩,提出简单明确理由,盲人是神圣,不能偷盲人东西;从技术上说,没有偷他汽车,汽车没有在他口袋里,也没有用手枪指着他脸,被告辩解道;不要再狡辩,良知咕咕哝哝地说,去你该去地方。
凌晨冷空气使他脸上感到清爽。在外面呼吸多痛快,他想。他好像发现腿上疼痛轻许多,但这并不奇怪,因为在此之前同样情况出现过不止次。现在他已到外面平台,很快就能到台阶上,这会是最麻烦,他想,要头朝下下台阶。他举起手,确信绳子还在才继续向前。正如预先估计那样,从层台阶下到另层确实不容易,特别是有那条伤腿,帮不任何忙,这点马上就会得到证明,身处两层台阶中间,只手滑到下面层做支撑,身-子翻向侧,但那条该死腿却死死拖住他。疼痛立即袭来,像锯子在锯,像钻头在钻,像锤子在敲打,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怎样忍住,没有喊出声来。在漫长几分钟里,他直趴着,脸伏在地上。阵疾风贴着地面吹过,他冷得打个寒战,身上只穿着背心和-裤-衩。整个伤口挨着地面,他想,这样会感染,愚蠢想法,从宿舍开始就是这样拖着伤口过来。好,没关系,在伤口感染以前他们就会给治疗,他又想到这点,为是让自己放心。他侧过身-子,以便抓到绳子,但没有马上找到。他忘记,从台阶上滚下来时候身\_体正好与绳子垂直,但直觉使他以为还处于原来位置。后来,经过思考,他辨清方向,坐起身来,慢慢挪动,直到-臀-\_部碰到第层台阶,抬起手摸到粗糙绳子时他感到阵胜利喜悦。可能正是由于这种情感,他随即发现既能移动又不让伤口与地面摩擦方法,坐在地上,背对着大门所在方向,像从前下肢残废人那样以两只胳膊作拐杖点点挪动。不错,是向后走,这与其他情况下样,拉总比推省力。这样,伤腿也不会疼得那厉害,而且,地面微微向大门那边倾斜,也有利于挪动。至于绳子,几乎就蹭着他脑袋,没有走丢危险。他暗暗问自己,离大门还有多远呢,这和用脚走路不同,当然,用两只脚就更好,现在退着挪,每次只能挪半步甚至更少。时间他忘记自己眼睛瞎,转过头去看还有多少路,却发现还是那层厚厚白色。现在是白天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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