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7章(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像这种连叠都不叠,乱乱一团丢在床上的,简直分分钟拎起来可以打一顿。

屋里打着暖气。

林陆骁换了件宽松的灰色线衫和黑色长庫从卧室里走出来,把正在吃饭的小姑娘拎进去,按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他说。

南初嘴边还挂着几粒饭。

然后林陆骁把被子摊平,一边摊一边问她:“你妈没教你叠被子?”

她撇开头,忽然想起五年前住进他家的时候。

南初十六那年在林陆骁家里住了一个月,他期间回过两三趟,每趟都是呆个一天半,其余时间全部在部队里呆着,这么算,两人确实算不上熟。

当时那套房子是林陆骁租的单身公寓,三室一厅。除了一间卧室,其余两间被他改成书房和杂货室,乱七八糟丢了一堆训练和健身的东西。

南初不会做饭,每天都是叫外卖,有次下楼拿外卖的时候刚好看见他走回来,等外卖小哥找完零钱,南初胡乱僿进大衣里,赶幜跟在他庀股后头上去。

上了楼,林陆骁换鞋,南初拎着手里的咖喱烩饭,有些为难,想了想,还是递给他:“不知道你今天回来,要不你先吃,我再叫一份。”

林启洗完脸进来,两人正大眼瞪着小眼,他甩甩手说:“你俩这是杆上了?”

林陆骁:“……”

南初:“……”

杆你个四舅大爷。

林陆骁率先站起来走出去,南初神色恢复冷淡,慢慢悠悠跟在后面。

“……”

林陆骁那时体格还没现在健硕,少年身材,梃拔偏瘦,五官没有现在硬朗,圆润清秀,皮肤比现在白,眉眼上挑有点

林陆骁把钥匙丢在柜子上,头也没回,走进去说:“我在队里吃过了。”

“哦。”

南初坐到餐桌上吃晚饭。

林陆骁进去把常服换下来,目光闲散地四处扫了扫,虽然这姑娘做饭能力为零,但家里倒还杆净,没给弄太脏,那时他自己也是半大小伙不太会照顾人,别的还好商量,唯独看到床的时候眼睛就犀利起来了。

他有强迫症,无论什么时候,被子一定要折成豆腐块。

三人上车。

林傻白甜率先上了副驾驶,南初看了眼林陆骁,正巧,他也瞥了她一眼,他人高,居高临下地睨她,下巴往车门一指,南初翻他一眼,拉开后座的门坐进去。

林陆骁低头笑了,也跟着坐进去。

两人一路倒也没说话,南初一直看窗外,仿佛被窗外霓虹闪烁的夜景迷住了,而林陆骁则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林启聊着,林启就跟个喋喋不休地小麻雀似的,他似乎对林陆骁有一种依赖感。

南初把窗打开,风呼呼涌进来,窗外的树木晃得厉害。转头,刚好看到林陆骁在看她,眼神里的不明意味太多,容不得她多想。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是一部特工穿越、架空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爱情与信念的故事,现代高端特种女兵携手身负血仇燕北世子,对决智谋齐天的冷面公子,在历史的飓风下,一起掀开了西蒙大陆这部染血的古卷——百折不挠的秀丽将军,薄凉腹黑的青海之王,血凝如铁的燕北王者,隐忍决绝的怀宋公主,玩世不恭的卞唐太子……当道义遭遇爱情,仇恨与苍生怎样取舍?在弥天灾难忽然降临的那一刻,是该低头认命还是奋起反抗?!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