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对你说才好呢?任何比喻都嫌不足,你是切,是整个生命。世上万物因为和你有关才存在,生活中切只有和你连在起才有意义。你使整个生活变样。原来在学校里学习直平平常常,不好不坏,现在突然跃成为全班第,如饥似渴地念好些书,常常念到深夜,因为知道,你喜欢书本;突然以种近乎倔强毅力练起钢琴来,使母亲不胜惊讶,因为想,你是热爱音乐。把衣服刷又刷,缝又缝,就是为在你面前显得干干净净,讨人喜欢。那条旧校服罩裙(是母亲穿件家常便服改)左侧打个四四方方补钉,觉得讨厌极。怕你会看见这个补钉,于是看不起,所以跑上楼梯时候,总把书包盖着那个地方,害怕得浑身哆嗦,唯恐你会看见那个补钉。可是这是多傻气啊!你在那次以后从来也没有、几乎从来也没有正眼看过眼。而呢,可以说整天什也不干,就是在等你,在窥探你举动。在们家房门上面有个小小黄铜窥视孔,透过这个圆形小窗孔直可以看到你房门。这个窥视孔就是伸向世界眼睛——啊,亲爱,你可别笑,那几个月,那几年,手里拿着本书,下午下午地就坐在小窗孔跟前,坐在冰冷门道里守候着你,提心吊胆地生怕母亲疑心,心紧张得象根琴弦,你出现,它就颤个不停。直到今天想到这些时候,都并不害臊。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象你口袋里装怀表,你对它绷紧发条没有感觉样。这根发条在暗中为你耐心地数着你钟点,计算着你时间,以它听不见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几百万秒当中,只有次向它匆匆瞥眼。你什事情都知道,知道你每个生活习惯,认得你每根领带、每套衣服,认得你个个朋友,并且不久就能把他们加以区分,把他们分成喜欢和讨厌两类: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每小时都是在你身上度过。按,干多少傻事啊!亲吻你手摸过门把,偷个你进门之前扔掉雪茄烟头,这个烟头视若圣物,因为你嘴唇接触过它。晚上百次地借故跑下楼去,到胡同里去看看你哪间屋里还亮着灯光,用这样办法来感觉你那看不见存在,在想象中亲近你。你出门旅行那些礼拜里——看见那善良约翰把你黄色旅行袋提下落去,心便吓得停止跳动——那些礼拜里虽生犹死,活着没有点意思。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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