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我穿成了反派的哈士奇 > 第54章 这荣耀给你你要不要啊?

第54章 这荣耀给你你要不要啊?(2 / 4)

这酒后劲儿还挺大,然而,即便如此,酒量很好的余夏头脑还是很清醒,没有负了千杯不醉的盛名。

然而那两只猫就不行了。

呆呆温温顺顺摊在地上,仿佛没了骨头。

白猫贪嘴,多舔了几口,此时站不稳,东倒西歪的。

白猫疑惑:“嗯?这地怎么是软的?”

余夏肉疼,又安慰自己,没关系,就当来个红酒泡饭。把两袋狗粮全部咬开,混着红酒一起吃。

白猫轻巧地调了下来,嗅了嗅鼻子,“好香啊……”

见余夏吃的狼吞虎咽很是投入,似乎很好吃的样子……好奇心害死猫,白猫凑上前,伸出小舌头舔了一下。

嗯~~~

这味道好怪啊……

忍不住又舔了几口。

这么好喝的红酒价格肯定不菲,是祁衍买的?

从来没见他喝过啊。

“啊哈哈哈哈哈!”白猫成功进入柜子,耀武扬威探出脑袋。

“哥哥好棒。”呆呆哇了一声,钦佩地仰着小脑袋看着白猫。

,试图踩点实物稳住身形。

柜子里面不仅有狗粮,下面一层放的是祁衍收藏的酒杯和红酒,因为之前喝醉了惹怒了家里的小祖宗之后,祁衍心有余悸,把酒束之高阁,生怕被自家的哈士奇看到。而现在,那些昂贵的红酒和酒杯在白猫不停的乱蹬之下,纷纷掉落,噼里啪啦砸在地上,粉身碎骨。

“……”

余夏痛苦地捧着脑袋,看着一地狼藉,痛心疾首,特么的就不该寄希望于白猫身上。

红酒破碎,客厅内酒气四溢,芳香馥郁。

“呆呆,呆呆!你在哪里?快过来哥哥这里……”

白猫皱眉,砸吧砸吧嘴,眼睛猛地睁开,嗯????

这也太好喝了吧!!!

白猫像是发现了宝藏,眼里放光,连忙招呼,“呆呆,快过来!这个东西好好喝!”

呆呆听话地跑到哥哥身边,两只猫低头,伸出一截小舌头,对着地上的一滩红酒开始舔。

余夏终于吃饱了后,舒了一口气,脑袋稍稍有点晕。

余夏:“……”

余夏又重新正视眼前的烂局,只片刻,他就恢复心态,算了,反正都已经这样了。

白猫扔下了两袋狗粮,一种牛肉味的,一种鸡肉味的,砸在了红酒上,溅了余夏满身。

“喂——”余夏心疼了喊了一声,“你扔的时候注意点啊!”

好酒都被糟蹋了……

嗯?

余夏动了动鼻子,好香……

他没出道以前就在几个兄长的酒吧里帮忙,对酒涉猎颇深,后来进入娱乐圈,参加过各种高档酒会,自然能分出酒的好坏。

闻了闻味道,余夏伸出舌头舔了舔,精神一振。

这葡萄酒口感柔和甘冽,深邃浓郁,余味醇香,层次丰富,竟是比他喝过的所有的红酒都好喝。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