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由。那么西蒙·多伊尔呢?根本不可能!很多证人都发誓说那天晚上发生吵闹之前,多伊尔没离开过大厅。之后他受了伤,身体状况不允许他去作案。关于这两点,我有没有足够的证据呢?是的,关于第一点,我有罗布森小姐、吉姆·范索普和杰奎琳·德·贝尔福特的证词;关于第二点,我则有贝斯纳医生和鲍尔斯小姐作证。没有什么可怀疑的。
“所以,贝斯纳肯定是凶手了。支持这种推论的事实是,女仆是被人用手术刀刺死的。但另一方面,贝斯纳曾有意让大家注意到这个事实。
“接下来,朋友们,我想明白了第二个绝对不容置疑的事实。路易丝·布尔热的暗示不可能是针对贝斯纳医生的,因为她完全可以选择任何方便的时间私下里告诉他这件事。有一个人,而且只有一个人,使她不得不这么做——西蒙·多伊尔!西蒙·多伊尔受了伤,身边总是有一个医生在照顾着,而且还留在医生的房间里。她正是因为这个,才冒着风险说了那些话,以防万一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还记得她转向他,继续说道:‘先生,我求你——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我该怎么说?’他回答道:‘我的好姑娘,别犯傻了,没人认为你听见或看见了什么。你不会有什么事的,我会照顾你,没人会向你问罪。’这就是她想要的保证,并且她也得到了!”
贝斯纳狠狠地哼了一声。
“啊!这太蠢了!你觉得一个人骨折了,腿上夹着夹板,他还能在船上走来走去,并且用刀子杀死人吗?我跟你说,西蒙·多伊尔不可能离开我的房间。”
波洛温和地说:“我知道,是这样的。这是不可能的。可这又是真的!在路易丝·布尔热的话的背后,只有一个符合逻辑的含义。
“所以我又回到开始,根据这一新发现回顾了作案经过。有没有可能在吵架之前西蒙离开过大厅,可是其他人忘了,或者没有注意到?我觉得没有这个可能。那么,贝斯纳医生和鲍尔斯小姐的证词可以忽略不计吗?我觉得也不可能。但是,我记得,在这两者中间有一个缺口。西蒙一个人在大厅待了差不多有五分钟,而贝斯纳医生的证词只能证明在那段时间之后的事。在这五分钟里,我们只有一些视觉现象提供的信息,虽然这看起来也很有说服力,但不再那么确定了。先不说假设,我们究竟看到了些什么呢?
“罗布森小姐看到的是德·贝尔福特小姐开了枪,西蒙倒在椅子里,用手帕捂着自己的腿,手帕慢慢洇红了。范索普先生听到和看到的是什么?他听见一声枪响,看到多伊尔先生用一块染红了的手帕捂着自己的腿。那时又发生了什么事?多伊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