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伯爵摔破枪托,于是就把那支枪扔在边不用。这点,在象万帕这样个雕刻家看来是不算回事。他把那个旧枪托检查遍,计算着把它怎样改造下才能使枪适合他肩头,然后他做个新枪托,上面刻着极美丽花纹,假如他愿意拿出去卖,准可以得到十五个或二十个毕阿士特,但他当然不会想到这点。能得到支枪早就是这少年最大愿望。在第个以独立代替自由国家里,凡是有大丈夫气概男子汉,他心里第个愿望,就是想弄到支枪,有枪,他就可以防御或进攻,有枪,就常常可以使人怕他。从此以后,万帕就把他全部空余时间都用来练习使用这宝贵武器上,他买火药和子弹,无论什东西都可以被他拿来当目标——长在沙坪山上、满身苔藓橄榄树老树干,从地洞里钻出来觅食狐狸,在他们头顶上翱翔老鹰。所以不久他枪法就非常准确,以致最初听到枪声就害怕德丽莎也克服她恐惧,竟能很有兴趣地看着他随心所欲地发弹射物,其准确程度,真象弹靶近在几尺样。
“有天傍晚,只狼从松树林里走出来,他俩常常坐在那松林附近,所以那只狼还没有走上十步,就送命。万帕立这功很得意,就把那只死狼背在肩膀上,回到农庄里。凡此种种,已使罗吉在农庄带有定声望。个人只要能力高超,不论走到哪儿,总会有崇拜他人。他被公认为是方圆三十里以内最精明,最强壮和最勇敢农夫,尽管德丽莎也被公认为沙坪山下最美貌姑娘,但从来没有人去和她谈恋爱,因为大家都知道,罗吉喜欢她。可是这两个人却从来不曾向对方表示过他们爱情。他们并肩长大起来,就象两棵在地下根须纠缠,空中丫枝交错,花香同时升上天空树样。只是他们相互会面成必不可少事情,他们情愿死也不愿有天分离。那年,德丽莎十七岁,万帕十八岁。股土匪盘据黎比尼山,开始惹得附近居民纷纷议论起来。罗马附近土匪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被消灭干净过。只不过有时少个首领而已,但只要再有个首领出现,他是不会缺少批喽罗。
“大名鼎鼎,在那不勒斯闹得天翻地覆古古密陀,在阿布鲁齐被人追得走投无路,被赶出那不勒斯国境,他就象曼弗雷德那样越过加里利亚诺山,穿过松尼诺和耶伯那交界地方,逃避到阿马森流域。他设法重新组织队人马,学狄西沙雷和盖世皮龙榜样横行霸道起来,但他雄心是想超过这两位前人。派里斯特里纳,弗垃斯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