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吓跳。没想到老人识字,而且他早就读过这本书。如果这本书真像老人说令人厌烦,也许他该趁还来得及时候,赶快去换另本书。
“这本书无新意,就跟世界上其他大多数书样,”老人继续说着,“光只会描述人们对自己命运不由自主,甚至还以世界上最大谎话来作
友。这是旅行吸引他点――既可以认识很多新朋友,又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在这些人身上。当你每天和同群人打交道时,它们也会变成你生命当中部分,就像当年他在神学院情形样。他们会要求你改变自己来迁就他们,,如果你不是他们所期望样子,他们就会不高兴。绝大多数人似乎都很清楚别人该怎过活,却对自己无所知。
他决定等太落山后,再赶牲口上路,穿过草原。三天后,他就能和那个商人女儿见面。
他开始读起那本新换来书。第页描述场葬礼,书中角色名字都非常难念。如果有天他写本书,定每次只介绍个角色出场,这样读者才不会忙着记名字,他想道。
等他好不容易专注心神时候,开始觉得这本书还不错;那场葬礼是在个下雪日子,嗯,他喜欢因下雪而带来冰冷气氛。他继续读着,个老人在他身旁坐下来,和他搭讪。
“那些人在做什?”老人指指广场上群人。
“工作。”男孩冷淡地回答,极力表现出他正专心看书。
事实上,他脑中正幻象着在商人女儿面前剃羊毛情形,这样她就会认为他很有本事,能完成些困难事。他已经想像这幕想好多遍,每次那个女孩都用着迷眼神,听他解释羊毛必须从背后往前剃。他同时还想好,在解释剃羊毛技术同时,还要不经意地提起几家有趣商店。这些商店都是他从书里读来,不过,他会把它们说得像是他亲身经历。她绝不会发觉真相,因为她不识字。
耳际,老人还在努力和他攀谈。老人说自己又累又渴,不知道可不可以喝口男孩酒。男孩把酒瓶递过去,暗自希望老人别再打扰他。
可是老人依旧聒噪不停,他问男孩正读着什书。男孩真想用粗鲁行动来吓走他,好比说移到另张凳子去坐。不过,男孩父亲向教导他要尊敬长辈。所以他就拿起书让老人自己看。他这做有两个用意,来他自己也不太确定书名该怎念;二来,如果老人不会念,说不定就会因此羞愧得自行移到别张凳子去坐。
“嗯……”老人把书拿过去,左看右看,好像那是个奇怪东西,然后说:“这本书很重要,不过毒起来会令人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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