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刚想问其实是,季叔叔,如果有天郑重地买昂贵漂亮结婚戒指,你会为戴上吗?
但话还没说出口,他就察觉到这里面冒失,没有说下去。
季书言跟他恋爱已经像中头彩,他又凭什去跟季书言谈这久远以后。
季书言先把段执送回学校,再去自己医院。
在路上,他发现段执不怎说话,还以为段执是累,调小音乐声,“你要是困就睡会儿,到学校喊你。”
段执却摇摇头,“不困。”
但他却忍不住盯着季书言放在方向盘上手,季书言手上总是干干净净,除指尖磨出来薄茧,其他地方都漂亮秀气,羊脂玉般凝润,最常戴饰品就是支欧米茄银色手表,再没有其他东西。
可他眼前却总浮现季书言刚才戴着那枚廉价戒指模样。
他打趣地看段执眼,“喜欢吗?”
“还可以,也不算太差,”段执说道。
他把戒指从蛋壳里拿出来,放在指尖看会儿,突然抓住季书言手,套在季书言手上。
是无名指。
居然大小正合适,不松不紧。
“季叔叔。”他突然叫声。
“嗯?”
“如果……”段执说几个字,又摇摇头,笑声,“没什。”
季书言有点莫名地看段执眼,但是红灯已经变成绿灯,他打左转拐弯驶入车流,就也没再问。
段执看着窗外不断掠过梧桐树,冬天,梧桐树都变得光秃萧索,像天色灰扑扑,不再见昨日晴朗。
戒指是很俗气样式,银色塑料戒圈配着粉色假宝石,可季书言手实在修长漂亮,灯光下柔白细腻,把这枚戒指都衬得精致几分。
“还挺好看。”段执说道。
季书言只觉得段执又皮痒,“这喜欢你怎不戴。”
他也没放在心上,把这枚戒指从手上摘下来,随手塞进兜里。
他低头看眼时间,已经四点,“快走吧,上班要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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