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他。
就是这样,他天天出去,天天说事情有希望。而大嫂须天天给他买酒买烟,和预备交际费。她手越来越紧,老二也就越来越会将就,三毛五毛,甚至几个铜板,他也接着。在十分困难时候,他不惜偷盗家中件小东西,拿出去变卖。有时候,大嫂太忙,他便献殷勤,张罗着上街去买东西。他买来油盐酱醋等等,不是短着分量,便是忽然又涨价钱。
在外边呢,他虽然因为口袋里寒伧,没能和那些歪毛淘气儿成为莫逆之交,可是他也有他些本领,教他们无法不和他交往。第,他会没皮没脸死腻,对他们讥诮与难听话,他都作为没听见。第二,他教育程度比他们高,字也认识得多,对他们也不无用处。这样,不管他们待他怎样。他可是认定他是他们真朋友和"参谋"。于是,他们听戏——自然是永远不打票——他必定跟着。他们敲诈来酒肉,他便跟着吃。他甚至于随着那真作特务去捕人。这些,都使他感到兴奋与满意。他是走进个新世界,看见新东西,学来新办法。他们永远不讲理,而只讲力;他们永远不考虑别人怎样,而只管自己合适不合适;他们永远不说瑞宣口中话,而只说那夸大得使自己都吓跳言语。瑞丰喜欢这些办法。跟他们混些日子,他也把帽子歪戴起来,并且把条大毛巾塞在屁股上,假装藏着手枪。他五官似乎都离原位:嘴角老想越过耳朵去;鼻孔要朝天,象双高射炮炮口;眼珠儿刻不停在转动,好象要飞出来,看看自己后脑勺儿。在说话与举动上,他也学会张嘴就横着来,说话就瞪眼,可是等到对方比他更强硬,他会忽然变成羊羔般温柔。在起初,他只在随着他们时候,才敢狐假虎威这样作。慢慢,他独自也敢对人示威,而北平人又恰好是最爱和平,宁看拉屎,不看打架,所以他蛮横居然成功几次。这越发使他得意,增加自信。他以为不久他就会成为跺跺脚便山摇地动大瓢把子。
不过,每逢看见家门,他便赶紧把帽子拉正,把五官都复原。他家教比他那点拿文凭混毕业学校教育更有效点,更保持得长远点:他还不敢向家里人瞪眼撇嘴。家,在中国,是礼教堡垒。
有天,可是,他喝多酒,忘这座堡垒。两眼离离光光,身子东倒西歪,嘴中唱唱咧咧,他闯入家门。进门,他就骂几声,因为门垛子碰他帽子。他帽子不仅是歪戴着,而是在头上乱转呢。拐过影壁,他又象哭又象笑喊大嫂:
"大嫂!哈哈!给沏茶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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