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惊是,那块屏幕麻雀虽小,功能俱全。
服务员喊来个会操作经理,弄半天给他调出个卡拉OK模式。底下人都没吃过这混搭饭局,面色纷纷尴尬,但都只好赔笑。
幸好这席上真有会唱歌人。
温凛进来就注意到,席间除她,还有另个女人。
整张餐桌半黑半白,杨谦南领着她在白那边随手挑个座,空出最上方个位置。
重要人物自然来得最晚。温凛惊愕地发现,她投标甲方公司老总和几个助理簇拥着宴席主人,两人攀谈着入席。那位主人穿得很休闲,像是刚从哪个健身房出来,虽然年过半百,但精神瞿烁,身白色运动短袖,健步坐上主位。
后来温凛才得知,他就是杨谦南那位出自传叔叔。
她暗自懊悔,当时怎没好好研读下那本投资学教程。
杨谦南看她表情异样,以为她紧张,说:“没关系,就是带你混个脸熟。”他面色平常,贴心地给她淋酱汁,小声附在她耳边,为她私底下介绍宾客。
她告诫自己,不要算。人生总在算计,当个赢家又有什意思。好运气要老天双手捧上来,才值得欢喜。自己匍匐着去挣,赢也是悲戚。
所以他们起麻痹在这种平静与安然里头,从未意识到,那根见血银针,会在何时到来。
答案在十月,他们吵有史以来最凶场架。
温凛觉得很奇妙。虽然他们关系不伦不类,但互相从未急赤白脸,即便闹到决裂时刻,也是她静静地走,或是她静静地受。
要论关系融洽,他们兴许能评上模范情侣。
温凛其实知道,他这样不热衷应酬人,能为她做到这步,何止是受宠若惊能形容。
她猜想他会希望她表现得雀跃些,至少野心勃勃,或者暗自感激。
可她不知怎,就是做不出表情。
这段饭本来没她什事。用杨谦南话来说,她就是个混脸熟。他叔叔是个很风趣人,顿饭都在闲聊,酒过三巡还让服务员打开宴会厅里电视屏幕,问有没有点歌功能。
温凛默默喝着丝瓜芦荟汤,腹诽说难怪杨谦南说他不着调。明明是那上位人,却像个顽童样。
但那次不是。
要问原因,她想想,或许只能归结为——杨谦南是真喜欢她。
他喜欢个人方式非常庸俗,送礼物,陪伴她。在她需要时候,他会不吝惜帮她点小忙。
那天就是这样。温凛在上竞标会之前,被他喊去个饭局。
坐进去她就发现情况不同。那是个只能用气势恢宏来形容宴会厅,张分餐式长餐桌,准时到人都着深色正装,不约而同地坐在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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