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通过邮局写信给她,那根本办不到。因为所有信件在邮递过程中都要受到检查,这样种必经手续已不是什秘密。实际上,很少人写信。有时万不得已要传递信息,就用印好明信片,上面印有长串现成辞句,只要把不适用话划掉就行。反正,他也不知道那个姑娘姓名,更不用说地址。最后他决定,最安全地方是食堂。要是他能够在她单独坐在张桌子旁时接近她,地点又是在食堂中央,距离电幕不要太近,周围人声嘈杂,只要这样条件持续有那三十秒钟,也许就可以交谈几句。
在这以后个星期里,生活就象在做辗转反侧梦样。第二天,在他要离开食堂时她才到来,那时已吹哨。她大概换夜班。他们两人擦身而过时连看也不看眼。接着那天,她在平时到食堂时候在食堂中出现,可是有三个姑娘在起,而且就坐在电幕下面。接着三天,她都没有出现。这使他身心紧张,特别敏感脆弱,好象碰即破似;他任何举动,不管是接触还是声音,不管是他自己说话还是听人家说话,都成无法忍受痛苦。即使在睡梦中,他也无法完全逃避她形象。他在这几天里没有去碰日记。如果说有什事情能使他忘怀话,那就是他工作,有时可以口气十分钟忘掉他自己。她究竟发生什,他无所知,也不能去打听。她可能已经化为乌有,也可能z.sha,也可能调到大洋国另外头去——最糟糕,也是最可能是,她可能改变主意,决定避开他。
第二天她又出现,胳臂已去悬吊绷带,不过手腕上贴着橡皮膏。看到她,使他高兴得禁不住直挺挺地盯着她看几秒钟。下天,他差点同她说成话。那是当他进食堂时候,她坐在张距墙很远桌子旁,周围没有旁人。时间很早,食堂人不怎多。队伍慢慢前进,温斯顿快到柜台边时候,忽然由于前面有人说他没有领到片糖精而又停顿两分钟。但是温斯顿领到他盘饭莱,开始朝那姑娘桌子走去时,她还是个人坐在那里。他若无其事地朝她走去,眼光却在她后面张桌子那边探索。当时距离她大概有三公尺远。再过两秒钟就可到她身旁。这时他背后忽然有人叫他“史密斯!”他假装没有听见。那人又喊声“史密斯!”,声音比刚才大些。再假装没有听见已没有用。他转过头去看,是个头发金黄、面容愚蠢年青人,名叫维尔希,此人他并不熟,可是面露笑容,邀他到他桌边个空位子上坐下来。拒绝他是不安全。在别人认出他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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