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哪怕如此小心,还是撞上这样事,招来这样把带血匕首。
池环视酒间,茫然问道:“瓣儿,这究竟是怎回事?”
瓣儿笑着道:“们最先其实都在怀疑,但都没有想到那其实根本不可能——”
“什事?”
“曹公子当时虽然醉,但毕竟还有知觉,凶手胆子再大,也不敢当着他行凶,更不可能无声无息离开。因此,当时根本没有发生凶杀案。”
大后,回想起那些话题,他想,就算书没读成,至少也该到京城去看看。天下哪里都是田,何必非要在这里佃田种?
十九岁那年,他告别父母,独自来到京城。进城门,别不说,单是街上那密密麻麻人,就让他惊得合不住嘴,当时想,这些人,就是当个讨饭,人只给把米,回去也是个大财主啊。
虽然眼睛花,心里怕,他却告诉自己,这个好地方,能听到多少趣话?多难都要留下来!
老天给路,当天下午他就在家小茶食坊找到活儿做,食住都有着落。别他没有,力气多是,也肯往死干。才过几个月,他已完全站稳脚跟。最让他高兴是,茶坊里什地方人都有,口音、话题都是从来没听过,每天听得他快活得不得。
过几个月,他开始瞅着大酒楼。那里人更高等些,谈话自然更上层楼——这句话是当年从那位教授那里学到。
“那尸体呢?”
“尸体不在这间房里。”
“难道是从外面搬进来?”
曹喜在旁沉声说道:“董谦扶着回来后,并没有进原先这间房,而是进隔壁那间,尸体在隔壁。”
“走错!”池更加惊诧,望着曹喜,全然忘记恨。
就像小时候偷听教授讲书,每天只要有空,他就溜到大酒楼,去偷听偷看,攒点余钱,也都花在酒楼,壮着胆子进去点两样菜,虽然受那些大伯冷眼,也丝毫不以为意。
第二年,他就进家小酒楼,还娶同样只身来京城阿丰。第三年,他来到这范楼。他爱这范楼,是因它正对着太学辟雍,来酒楼大多是学生士子。他们言行举止要文雅得多,谈话题也高深,就像当年那位教授。虽然只能在端菜间隙听些片言只语,却也已经让他如同活在诗海书山中般。
谁知这样个风雅之地,竟也会发生这等血光之灾。
来京城几年,路虽还算顺当,穆柱却始终记着父亲说那两个字:小心。
这京城不像其他地方,更不似他家乡,随便个小户人家,资财在他乡里都算中等以上富户。随便个人,都不知道背后是什来路。因此,定要小心,小心,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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