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说明下,徒刑三年之类刑罚并非是关大牢里三年,国朝没有坐牢算刑罚说法。徒刑其实就是罚犯人作苦役去,多是盐场、矿山之类地方,也有投边充军。
这日,李佑闲坐无事,起身踱步出厅。
推官厅和府衙大堂、吏户礼兵刑工六房相邻而居,大部分小吏都在这个院落里办公。李推官出来巡视,所到之处,小吏无不噤声垂手而立,积威之下未有敢稍有轻慢者。
此时有门子上前道:“禀告推官老爷,有个从虚江来黄老爷要拜见你。”
这黄老爷不是别人,正是陈大人身边黄师爷。本来他当初打算和陈大人分手,凭着举人功名去谋任知县当。毕竟他只是受陈家长辈所托,来给官场新手陈英祯当幕僚。
“景和七年上元夜,先祖任吴郡推官,携内外宅登虚江县北关城楼,饮酒观景为乐。居高而视,指点笑谈。县中富室皆称羡,来年重金邯郸学步,引以为本城风尚矣。其时街道彩灯无数,与月相映,光照如白昼,河灯亦首尾相连,望之如游龙。又有烟花火爆此起彼伏,百艺杂耍极尽所能,男女游人拥挤如潮,不可旋踵,只随势而走,不由自主。
先祖酒酣忘形而意兴大发,吟诗词记之,题为□□□□□。至今已散佚不可考,疑似有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之语。
县中无名生员以诗讥道:君王尚与民同休,大人却在北城楼。美人同凭阑干立,月照关防遍锦绸。恣意高阁齐下视,笑指游人若蚁蝼。
先祖则评曰:彼辈专会滥逞口舌,只为羡慕嫉妒恨尔,小书生本性,虽千百年亦如是,其实恨不能取吾而代也!”
——以上摘自李佑后人笔记。
上个月他看陈大人做官日渐成熟,又有可能去京师在六部升个员外郎官职——这种官就不需要幕僚
过完元宵节庆,李推官回到府城。恰好赵二老爷题写楹联制作完毕,挂在他推官厅。上联为:法令导万民,以律绳人;下联为:刑罚禁群*,以正诛邪。
王同知观之道:“戾气太甚。”
接下数日,李推官宵衣旰食,清理积案,新官上任做点除旧弊样子也是人之常情。也是这段时间正逢春节期间,新案子几乎没有,其他政务更少,李推官才得以专心处理积存旧案。
其实推官厅里案子大都是县里报上来需复核,处理起来想省事真能省事——编几条看法批个同意即可,不过李佑多少还是勘验番。
到月底时,积案为之空,同时滞留犯人该放放该转转,正好苏州织造局来要几个苦役,又把黎道士等几个判徒刑人犯罚到织造局做苦役。顿时府衙狱情大治,倒也博得几声李青天之类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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