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是本官宽纵人犯,还是事出有因,司狱司常司狱方才来这里向老夫讨人情,求本官不要流放贼道三千里。”
李佑顿时明白,不禁骂道:“这些懒骨头。”
按规矩,流放人犯,需要派遣衙役路押送,谓之递解。先到上级那里复核,复核完再将人犯押送到目地。
对衙役来说,递解人犯流放堪称是人生最大惨剧。耗时数月,又苦又累又没多少油水,还要担惊受怕在路上被犯人跑,而且去是边荒烟瘴之地,弄不好自己都病死在异乡回不来。天下还能找出更让人堵心差事?
改成徒刑便皆大欢喜
李佑因为要回虚江过正月十五,向王同知辞行。王同知道:“李大人如今位置坐稳,该搬至府城,免得时常来回。后衙可给你换个大些宅子。”
李佑摇头道:“还是小,须得另寻地方。”
来本府为官都是外地人士,般情况下身边不会带着太多人,只需临时住所而已,后衙官宅足够。而且任职地又不是老家,没必要置业。这时代人心都是要落叶归根,就算在任上捞点也得送回老家去求田问舍。谁也不会真把任职地方当成终老之地,哪怕是在京城做到宰相阁老,样要回故乡养老。
前知府毛大人为何窘迫地在生死关头也不拿出银子买粮填窟窿?并非贪到命都不要地步,实在是因为他把银子都送到老家,估计已经花不少,杀他也没办法再及时运回来。
说起后衙那几个官宅,除知府专用宅院,都是简单前后两进各三间房子,最多加个小偏院。对别人估计是够,但遇到李佑全家来住情况肯定不敷使用。总不能做到推官还让妻妾婢女齐挤着住,尤其李佑是本地人,更不可丢面子。他现在家财少说数百两,在苏州府买个差不多宅子大概只需二百两,肯定买得起。
先谈完私事,王同知又说起今日案子,因为他署理府衙事务,所以判决需送到他这里签押,特别是涉及到徒刑以上案子。“黎姓犯人判重,本官欲改为徒刑三年。”
李佑解释道:“贼道黎易常唆母害子,下官以起意杀人判,按律当流三千里。”
“说他起意杀人真是有些过,不过贪图银钱女色而已。再说这流刑多年来名存实废,基本不用,罚他徒刑苦役即可。况流三千里须报上宪复审,何必自寻麻烦。”王同知表达不同意见。
作为上司,王同知态度相当诚恳。习惯强势上司如陈大人者,李佑有时都觉得王同知实在过于和蔼。
“老大人真乃仁人也,下官无有不从。”李佑同意道,黎道士和他没有切身利害关系,最后判成什样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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