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白血病人贡献自己份力,现在……”
“你懂什?”中年男人狠狠瞪他眼,“当初这做无非是为提升个人形象,对们集团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病孩骨髓真跟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那两个人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毕业生,陶昂拒绝市内所大医院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新闻,同事们对他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清俊高窈,纤尘不沾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女同事们,个个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
花开,你帮摘下来嘛!”
“哥哥,你看把花花做成耳环!”
“哥哥,戴上自己做耳环,漂亮吗?”
个稚嫩而熟悉声音潮汐般从某个虚无空间里飘来,冲击着陶昂原本清静心底。
小时候,他妹妹总喜欢在初夏时候,跑到家后面围墙边,从长在墙根胭脂花丛里摘下两朵,然后从花瓣中央小心地抽出带着条长丝、尾端是个可爱小球花蕊。然后摁在自己耳垂上,故意晃着小脑袋让垂坠花蕊动来动去。就跟眼前这两个小女孩样。
如果,没有十七年前那个夜,妹妹笑容,本应跟着她道长大、成熟,而不是永远成为他记忆里部分……
只小蜜蜂“嗡嗡”地在花丛上旋绕,又飞走,陶昂摇摇头,收回飘摇思绪,继续朝医院主楼走去。
陶昂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那条两旁种满万年青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没几步,阵嘈杂声从小道另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个穿着病号服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吗?万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大责任?个几岁孩子,性命能比值钱?是不会去捐什骨髓!告诉医院那边,拒绝,不要再来烦!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会让他们以后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个穿西装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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