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讲次无所谓嘛!喂喂,四喜你别走那快,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岁那年发生事,关于那天她是如何被泼皮欺负,拿猪肉又不肯给钱,还打她几个耳光,关于英明神武白衣赵公子是如何路见不平,三两下将泼皮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共关于他是如何温柔地将摔伤她从地上抱起来送到医馆去,关于他脸孔在那个春日午后是多迷人心魄等等,他真是听到耳朵起茧子。
可是,也说不上为啥,就算她再怎执意重复,他心里也并不讨厌。虽然她好像总是做些让人无法夸赞事情,可她身上却莫名存着种温暖气息,让他这种历来孤僻沉默人,也能变得生动些。
他不太记得自己跟七夕关系是怎变得亲近起来,好像也没什特别事。第次见到她时,这瘦小丫头手拎个猪头,手提大桶洗好衣裳,
起到春更楼听曲喝酒,寻思着机会难得,便求着锦袖姐帮这个忙,让有机会把这支曲子亲口唱给他听。不曾想今儿晚上,锦袖姐真喊小厮来通知,说他们去春更楼,要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紧张死!锦袖姐亲自给弹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欢!”
七夕越说越兴奋,没留神脚后边土坎,亏得四喜眼快,把拉住她手。
“他赞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可那是唱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笑意都要淌出来,“反正,唱,他听,赞,圆满!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估计整个真定人都知道,卖猪肉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无是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不笑话她,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感情有任何问题。
“做这些事时候,自己高兴不就成。”七夕跟在他身后,脸上没见到半分沮丧,“又不是做买卖,总想要换回点什似。”
“姓赵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点面子都不给她。
“谁说?”七夕立刻反驳,“十四岁那年,第天去街市上开铺……”
“求你,这段你都讲过五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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