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1 / 6)

看着林云思认真的姿态,一双霜色的羽睫轻轻颤了一下,接着沈

玉白色的手指一颤,不动声色地收了回来,藏进了绣着暗云纹的宽松素色袍袖中。

可很快,那只手又被人略带强硬却又十分温柔地拽了出来。

穿着一袭青色的太上宗高级弟子服的清俊青年垂了眼,用自己略带薄茧的掌心握住了那只冰凉湿润的手。

再从怀中掏出一条柔软的丝帕,一点点,仔仔细细地将那修长手指上的水渍给擦拭干净。

若是其他弟子看到这一幕,肯定会大为震惊——眼前的青年,林云思,可是云字辈中高级弟子中最受大家崇敬的首席大弟子,平日里向来公事公办,不苟言笑,哪有这么温柔的时候?

浓云沉沉,自渺远的天际压下,凉风白雾在漫山苍翠中涌动不息。

太上宗那一片玉白色的宫室矗立其间,被无尽苍青色的树木环绕包围,雾气萦绕在那高高的剑塔顶上,庄严巍峨中带着一丝神秘。

屋檐上,雕刻着繁复符文的青铜铃铛摇曳着发出一阵阵轻响,雨丝绵绵而下,从近处一直蔓延到天边,白茫一片,与天云融合为一体。

忽然,一只修长骨感的手轻轻从屋檐内伸出,玉白透明的肌肤下能看到几丝青色的血管。

微凉的雨丝落在那瓷一般泛着溶溶冷光的手背上,瞬间就沿着那苍白的指尖一点点滑落下去。

可在这百年间,这一幕在林云思和眼前的霜发男子身上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

因为许多人都已经遗忘了百年前在神魔大战时惊鸿一剑斩破山海却又不慎重伤的那位太上宗执剑长老,沈庭雪,只记得现在的青龙榜榜首,林云思。

修真界如此残酷,风云更迭,人才辈出,即便是再出色的修士稍不留神便会陨落在众人的视线中,化为历史的尘灰。

只是有时候,一个人并不需要太多人记得,就像现在,林云思仍是记得百年前沈庭雪对他的好,所以他把自己唯一的温柔都留给了他的师尊。

一边擦拭沈庭雪那玉白色手指上水渍,林云思一边就垂着温润如玉的眉眼,轻声道:“我看师尊最近睡得不好,心情不快出来散心也是正常,不过师祖还有半月出关,师尊还是爱惜些自己的身体吧。”

那只手就这么沐浴在细细的雨丝中,静静悬停着,仿佛没有知觉一般。

茫茫雨雾顺着微风吹进屋檐内,洒落在那一袭坐在轮椅上的清瘦白衣上,那原本垂在肩头的霜发也染上了一层薄薄的水汽,带上了一层沉润的光。

原本如同玉雕瓷塑的五官在此刻更如同蒙在雾中一般,缥缈清冷,令人看不真切。

“师尊,您怎么又在这吹风?”

一个清润的嗓音响起,接着便是一阵略带急促的脚步声。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