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枪从前在河北个很小地方,所以恋爱不方便。因为在那种小地方,老枪不能随便去喜欢人,旦喜欢,大家有意思,保证这辈子就只能娶这个。农村和城市就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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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们进门时候是放披头士歌,第首就是《让它去》,们在让它去音乐里开机,泡面,到《黄色潜水艇》时候,老枪已经进入状态。那时候他接手个城市题材小说,还没有决定要套谁名字,所以写得很不确定。在写个个人感情隐私调查,得自己编百来个人感情故事,从老到小。于是,有在抗战时候起抓到个鬼子而相爱;有插队落户时候谈文学谈理想谈人生相爱;有出个车祸被撞后爱上司机,总之写得以后再遇上什人都不算稀奇。
这是上海极度古老房子,还是中国设计师设计,于是就可以想像是什样子。它下面是条小弄堂,里面无数人过着悠闲生活,旁边是条不知叫什路,虽然们每天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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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披头士精选里,老枪最喜欢是首叫《当们六十四》歌,并且常常暗地计算自己离开要唱这首歌还有多少年。当初他向盛情推荐这歌,说,它会让你想起些什。听到这歌前奏时候就激动得不得,老枪为感觉到来之快感到很欣慰。所扫兴是,激动原因是因为这歌前奏像小时候打过电子游戏里段背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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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这些时候所思考直是上海是个怎样地方。自他从河北来上海时候就这个印象,是个大都市,灰蒙蒙。至于灰蒙蒙,这点老枪应该在河北就有所体会,到上海时候正好赶上梅雨季节,真是灰蒙蒙得塌糊涂,差点儿连路都不认识。等梅雨过去,还是灰蒙蒙,老枪才恍然大悟,那是空气污染。然后是通宵有饭吃,通宵有舞跳。老枪开始来那会儿,去个吧里,看见在舞池里帮子人头摇得要掉下来,凭仅有药理知识,他料定那是吃摇头丸后果。事实是,吃摇头丸都在角落里颤抖,在上面摇头,喝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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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们住宾馆出来几天以后,老枪突然变得稀奇古怪,比如对着电脑屏幕傻笑,刷牙时候唱歌,洗手间里蹲就要半个钟头,打字打着打着突然乱拍键盘,然后极有耐心地把刚才乱打东西删掉。半夜起床看上海夜景,想听CD时候把VCD往CD机里面乱塞,看看读不出来,就把VCD拿出来,又忘自己要干什,呆原地想半天,终于恍然大悟,然后捧个电脑去看VCD。
这样迹象显示,老枪初恋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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